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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洗劫檳榔店逼吸毒性侵(星盤) [打印本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23-12-12 18:07     標題: 洗劫檳榔店逼吸毒性侵(星盤)

洗劫檳榔店逼吸毒性侵.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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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馬龍    時間: 2023-12-13 01:09

洗劫檳榔店還逼前女友吸毒性侵 惡男被判18年

  
最高法院駁回楊男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最高法院駁回楊男上訴,全案定讞。(資料照)

2023/12/08 12:1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屏東楊姓男子經友人介紹認識前女友,分手後,得知她在檳榔攤工作,竟持空氣槍強盜洗劫檳榔攤,並逼迫她吸食毒品後再予性侵,一審屏東地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判楊男18年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也駁回楊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書指出,被告楊男早年經友人介紹認識他的前女友,分手後,後來在屏東市某檳榔店偶遇她,得知她在檳榔攤當店員,曾多次前往找她聊天,並在2022年4月間欲索取金錢花用。

楊男明知與前女友沒有債務,竟假藉討債理由,在同年4月2日凌晨3點多,騎機車到檳榔店,藉故將她帶至廁所,取出沒有殺傷力的左輪空氣槍,強迫她吸食安毒、性侵後,洗劫8500元逃逸。

屏東分局接獲被害女報案,循線逮捕楊,依強盜強制性交等罪,移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聲押獲准。

一審屏東地院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判處楊徒刑14年,脅迫吸毒則判處10年,合併執行刑18年。

楊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後,認為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刑度維持18年;最高法院亦駁回楊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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