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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貼] 台灣司法走向 [打印本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16 10:02     標題: 台灣司法走向

 

上司性侵女97次 竟無罪

懷孕也不放過 卻逆轉改判「司法已死」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16/34891919/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16 10:03

窺立委美妻如廁 狼遭輕縱

沒用工具不起訴 痛責女檢「被懲罰的是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315/34888398/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16 10:06

控告檢察官濫權破繭/檢開跑

 

http://www.twtimes.com.tw/index.php?page=news&nid=312182

〔記者張振峰台北報導〕多位司法受害者、數十位義務律師及公民團體昨天參與由台灣綠色逗陣之友會主辦、台灣社、新台灣國策智庫的「司法正義:破繭/檢」記者會共同宣示,「破繭/檢」行動正式展開,將結合社會各界力量,對濫權檢察官提出集體聲討及控訴。

 這場記者會,包括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王美琇、新台灣國策智庫創辦人辜寬敏、台大名譽教授李鴻禧、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前民進黨立委吳明敏、民進黨前台南市長現任立委許添財、律師陳傳岳、顧立雄、鄭文龍等人都出席。主辦單位將吳明敏、吳澧培及許添財的受害訪談剪輯成影片播放,前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及雲林縣長蘇蘇治芬等也以司法被害人的身分發言。

 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王美琇表示,這幾年來,民進黨人士有十多個案子都獲判無罪,但濫權濫訴的檢察官卻沒有受到任何懲處,有些人甚至升官,她們將發起「破繭/檢行動」,控告濫權起訴的檢察官,讓檢察官知所節制。

 她說,目前將針對吳明敏、吳澧培、許添財、治芬、前國家科學委員會副任主委員謝清志案這五案,提告濫權起訴的檢察官或調查員,每週告一案,由十多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義務辯護。

 王美琇表示,檢調辦案不但「藍綠有別」,且公然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不過,更嚴重的是檢察官明顯「有權無責」,即使他們犯了多少侵犯人權的罪責,至今沒有任何人必須面對司法制裁或丟官去職。司法受害者對惡檢提出反控,是要讓「有權」的檢察官也必須相對「有責」,這是讓司法「轉型正義」的第一步,也是司法改革最重要的一步。

 李鴻禧說,他以沉重的心情,向大家道歉,「我們法律界教育不夠認真努力」。

 被控涉入台南市海安路地下街停車場工程案、無罪定讞的許添財說,等這一刻等好久,檢察官拿納稅人的錢,糟蹋好人,要把這種檢察官的職務拔掉。

 參與規劃的知名部落客潘建志醫師,公佈了特地為「司法正義│破繭/檢行動」所規劃設置的部落格網址(http://seekingjusticetaiwan.blogspot.tw/)以及臉書(Facebook)上活動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eekingjusticetaiwan)。他呼籲網友到網站下載列印「我支持控告惡檢!」的圖檔,手持標語拍照後上傳到FB的專頁,聲援司法受害者對惡檢的集體反控。

 另一位著名的文藝界人士馮光遠,擔任「破繭/檢」行動發言人,除了宣布每週將每個惡案的惡檢提告,以及將推動相關的修法或立法行動外,也號召全民一起來追緝惡檢。

 擔任義務律師團團長的陳傳岳律師,逐一介紹律師團的成員,包括顧立雄、高涌誠、李勝琛、陳武璋、郭憲彰、鄭文龍、薛欽峰、蔡易餘、黃帝穎等律師。會後,司法被害者、義務律師團及所有到場聲援的參與者,一起高舉著「我支持控告惡檢!」的標語牌,高呼口號宣示行動正式展開。
發佈日期: 2013-03-05 00:10:00

 


作者: 亮哥    時間: 2013-3-16 12:01

本帖最後由 亮哥 於 2013-3-16 13:12 編輯

臺灣司法早就死了,要清除這些私法人員,可能需要一場革命!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20 12:57

老命跟你配 吳澧培告2檢2法官

 

2013-03-20

 

〔記者李欣芳、林俊宏、張文川/台北報導〕綠色逗陣之友會聯合當事人「控告惡檢行動」第二波昨登場。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昨召開記者會宣布,針對他被控洗錢罪獲判無罪定讞一事,將委由律師提起自訴,控告時任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檢察官蔡宗熙涉嫌濫權起訴罪,並控告法官蔡守訓、李英豪涉嫌誣告罪。

吳澧培強調,他雖然已經八十多歲了,遇到這樣惡質的法官,「這條老命也要跟你配了(台語)」。

陳雲南、李英豪︰尊重吳澧培訴訟權

前特偵組發言人、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昨對此事表示,檢方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是依法處理,尊重吳澧培的訴訟權利。現為台北地院民事庭審判長的李英豪昨也回應說:「沒關係,讓他去告」,尊重吳澧培的告訴權。

控告惡檢行動第一波是在上週,由曾被指控貪污最後無罪定讞的前立委吳明敏採取控告行動。吳澧培則在昨天由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王美琇、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前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律師鄭文龍等人陪同,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告。

綠逗指出,二○○八年十月,吳澧培以證人身分前往法院作證,當時的法官李英豪竟然在沒有證據情況下,以臆測方式推論吳澧培犯罪,接著蔡守訓審理國務機要費案時,又傳喚吳澧培;李英豪「告發」吳澧培涉案,要求特偵組處理,特偵組起訴書內容幾乎照抄蔡守訓的判決文,直接當成起訴吳澧培的理由。

吳澧培表示,他感慨萬千,本來「想放乎去(台語)」,飲恨終生,王美琇則向他表示應該考慮採取司法行動,他思考後認為,「提告不是為了自己」,而是所有受司法迫害的人都應站出來,台灣的司法才有公平,台灣民主才能真正落實。

蘇貞昌︰辦綠不辦藍 讓人嘆為觀止

蘇貞昌表示,司法應做為最後一道防線,如果沒有公平、公正的司法,學法律的人又何必學?尤其在政黨輪替後,司法讓人失望,檢調辦綠不辦藍的情況,真的是嘆為觀止!

蘇貞昌說,從陳水扁前總統的案子,包括換法官等,大家就講了很多,民進黨執政時期政務官所涉官司判決無罪確定的就有十四人,如今他敬佩吳澧培願意站出來,對於這些不約束自己、又不公正的司法人員,人民的憤怒無以復加,「什麼地方有壓迫,什麼地方就有反抗」,這是個開始,對於司法不公,大家一起來對抗,訴求公平正義。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r/20/today-p7.htm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20 12:59

吳澧培提告 讓法官蔡守訓、李英豪當被告

 

新頭殼newtalk 2013.03.19 林朝億/台北報導

破繭行動控告惡質司法官又有一波行動。前總統府資政吳澧培委由律師今(19)日到台北地院自訴控告2位法官蔡守訓、李英豪「誣告罪」及特偵組主任檢察官陳雲南、檢察官蔡宗熙「濫權追訴罪」。巧的是,擔任吳澧培律師的正是陳水扁的辯護律師鄭文龍,而蔡守訓則是台北地院審判扁國務機要費重判陳水扁無期徒刑的法官。

破繭行動今天舉辦第二次記者會,邀請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民進黨主席蘇貞昌、新台灣國策智庫董事長吳榮義、義務律師鄭文龍、黃帝穎及提告的吳澧培出席。

對於控告惡質司法官行動,蘇貞昌表示,他感觸萬千,他擁有律師執照超過40年,總是希望司法能公平正義,超過比一般國人期許的那個最後一道防線。但政黨輪替後,檢調辦綠不辦藍,真的嘆為觀止。光黨中央整理,綠營執政時期政務官被惡質起訴者後宣判無罪定讞的就有14人。

蘇貞昌也說,他欽佩吳澧培願意站出來提告,因為很多人無罪定讞後,已經不願意重複提起此事,就好像被二次強暴一樣。他說,人民憤怒已是無以復加,從扁案到這些案件,什麼地方有壓迫,什麼地方就有反抗。他今天是代表民進黨前來聲援。

吳澧培被告洗錢一事,主要是法官李英豪審理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洩密罪及法官蔡守訓審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時,被以證人傳喚到庭。但最後該案判決時,李英豪、蔡守訓都以洗錢罪名告發吳澧培;最後,再由特偵組以洗錢罪起訴。

律師黃帝穎表示,要以刑法第125條濫權追訴罪控告2位特偵組檢察官,確實有一定難度,有可能遇到法院不受理駁回;但以誣告罪自訴控告蔡守訓等法官,至少也可以傳他們兩人開庭來嘗試當被告看看。

鄭文龍則以他擔任扁案辯護律師經驗批評說,像蔡守訓審理馬英九特別費案時,就以2006年行政院主計處的解釋認定馬英九用領據核銷無罪;但審理到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時,卻說扁案不能適用這個主計處的解釋,然後將陳水扁判處無期徒刑。

鄭文龍說,傳統上黨國體制就是有權無責;美麗島事件時,那幾個判被告有罪的法官,做出這種沒有良心判決,也沒被追究過。他建議2016年民進黨若執政,一定要追究他們的責任。

 

http://newtalk.tw/news/2013/03/19/34685.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20 17:06

通緝犯白狼返台?李鴻源:要由大陸公安去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0 11:49:14  

 

中評社台北3月20日電(記者 王宗銘)台灣海基會核驗通緝犯張安樂(白狼)台胞證引起爭議,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內政部長”李鴻源說,警方認為不應該讓已通緝15年的張安樂認證,應該是去抓回來,而不是讓他沒上手銬、搭飛機回來,到底警方能不能抓他回來?李鴻源說,“嗯......”,“沒有辦法回答”,人要由大陸公安去抓,台灣警方沒有不准通緝犯返台。

  海基會日前指出,張安樂委託他人於去年11月間持大陸台胞證公證書正本向該會申請驗證,該會參酌相關機關及“陸委會”意見,今年3月8日核發張安樂之台胞證公證書驗證證明。

  李鴻源在答覆台聯黨“立委”黃文玲質詢時說,“內政部”曾建議海基會不予核發,沒有反對張安樂回來投案;但在稍早前答覆段宜康的詢問時則說,張安樂已向移民署提出申請,21日可獲准去拿台胞證。

  在段宜康質詢下,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則強調,基於職責認證,跟張安樂回不回來無關。林中森在答覆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質詢時說,張安樂申請理由是要回復台灣戶籍,不是說要回台。

  海峽兩岸同打擊犯罪與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後,李鴻源口頭報告時說,兩岸警方高層互訪會談已進行六次,“警政署”洽請大陸公安單位協緝遣返通緝犯、刑事犯、刑事嫌疑犯568人,完成緝捕接押遣返241人,其中包括重大刑事要犯27人、重大經濟要犯7人。

  “海巡署長”王進旺在報告時也指出,“海巡署”現階段以大陸公安部、邊防管理局以及福建省公安邊防總隊為主要聯繫窗口,赴陸交流7次,邀請陸方來台交流2次,兩岸合作迄今破獲毒品6案、偷渡2案,查獲毒品K他命1130.2公斤,與越南籍偷渡犯44人。

  “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在答覆國民黨籍“立委”江啟臣質詢時說,依據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向大陸要求遣返張安樂的確是可以處理的事情,台灣至少向陸方正式請求遣返七次,但是沒有成效。

  對於大陸方面沒有回應台方請求遣返通緝犯的原因,王郁琦說,包括政治敏感、己方人員不遣返以及該員有重大投資若遣返會影響當地經濟。

  王郁琦也說,張安樂提文書驗證,跟回來接受國法制裁無關。江啟臣詢問遣返是否是目標,王郁琦則說,目標是接受國法制裁,張安樂如果要投案,“陸委會”認為要正面看待。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環在答覆黃文玲質詢時說,文書驗證與要求大陸遣返是並行不悖,黃文玲也質疑為何不司法互助。吳陳環說,張安樂提出申請是書面,不是親自本人,所以不知道居住所,台方得到此資訊後,也又再一次向陸方提出過遣返請求。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說,依法認證沒有不對,應該允許有讓張安樂投案的空間,王郁琦回應表示同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24/7/5/7/102475744.html?coluid=46&kindid=0&docid=102475744&mdate=032011491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22 17:39

宇昌案 吳敦義三人不起訴

     在本屆總統選舉前後鬧的沸沸揚揚的宇昌案,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認為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台北市議員李新、經建會主委劉憶如,利用宇昌案不實資料攻擊她,讓外界質疑她騙取國發基金,控告三人妨害名譽、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等,台北地檢署經以被告身分傳喚吳敦義三人,十四日以罪嫌不足,不起訴三人。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7606/112013031500126.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29 07:23

賴素如交保 稱會配合調查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9日電)台北地院今天裁定涉嫌收賄的台北巿議員賴素如交保,賴女說,未來的路會走的很辛苦,她會配合司法調查,盼能早日還她清白。

媒體詢問賴素如,是否真的有拿前金新台幣100萬元,她只說,「謝謝,這偵查不公開」,隨即離去。

http://tw.news.yahoo.com/%E8%B3%B4%E7%B4%A0%E5%A6%82%E4%BA%A4%E4%BF%9D-%E7%A8%B1%E6%9C%83%E9%85%8D%E5%90%88%E8%AA%BF%E6%9F%A5-191410903.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3-31 10:15

 

102年03月29日  總統活動行程
08:50 接見日本東京三大僑團返國致敬團
09:58 主持中華民國102年「中樞紀念革命先烈暨春祭忠烈殉職人員典禮
11:00 接見102年青年獎章得獎人、社會及大專優秀青年代表

 

http://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93

 

賴素如有馬道歉喪鐘響(星盤)

 

 

馬為賴素如道歉 「沒底線.辦到底」

 

最新 即時新聞 2013 03 29 新聞 壹電視 NextTV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8tUZDuQwwc

 

 

林益世案件時,也是說「不管牽連有多廣,層級有多高,一定要辦到底!」結果只有林益世一家人被辦,其他通通都沒事!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4-16 11:21

 

台人任陸公職 查一年未罰

百餘人是「榮譽職」 已剔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16/34954527/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4-27 08:59

 

外交部袒護 監院玩假的 犯錯公僕竟升官

台星關係生波,駐星代表史亞平(上圖)與張詩瑞(下圖)分別調回外交部,不久卻都升官。資料照片

【政治中心╱台北報導】監察院該廢了!監委周陽山去年四月調查前新加坡代表史亞平駐星時有無失職,史的下屬、前駐星政治組長張詩瑞在約詢時竟違法拒絕回答問題,遭周大罵是史上最囂張公務員,怎知張沒被外交部懲處,還在上月升任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副司長,月領十多萬元。藍綠立委昨同批,外交部此舉等於昭告天下不甩監院的公務員能升官,監察院的調查也是玩假的,浪費納稅人時間和金錢,監院已淪為名副其實的「拍蒼蠅院」!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424/34973251/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4-27 09:14

雲林社會處長 座車遭放追蹤器

 

2013/4/26 12:14

 

雲林縣政府社會處長丁彥哲的座車,被人放置追蹤器,丁彥哲說,他沒有與人過節也沒有感情糾紛,不清楚為什麼被放置追蹤器,不過這起事件已引起縣府高度重視,除了請警方追查之外,縣長、副縣長和秘書長的座車,全都徹底檢查。

警方從後
保險桿裡面,摸出一個電子追蹤器,電子器還一閃一閃的發出訊號,鑑識人員除了帶走相關證物,為求仔細,又再一次檢查底盤,丁彥哲的座車,在做例行保養的時候,車廠技師在後保險桿內側,發現一個疑似訊號發射器,立刻通報丁彥哲。

另外,雲林工策會總幹事林源泉的司機,也懷疑右前車門旁有一個小型塑膠盒,並非原廠
配件,他擔心是追蹤器,要求警方拍照存證。

縣長蘇治芬得知,社會處長座車被放置追蹤器,立即指示警方介入了解,為求慎重,包括縣長、副縣長、秘書長的座車,都在第一
時間進行檢查。

林源泉同時擔任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主委,丁彥哲也擔任縣黨部評委召集人,以及縣府議會總連絡人,是蘇治芬相當倚重的幕僚,他的座車遭人安裝追蹤器,是個人因素、公務糾紛或是選舉糾葛?還有待警方深入追查。(記者鄭孝欽雲林報導)

http://news.ftv.com.tw/NewsContent.aspx?ntype=class&sno=2013426C04M1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4-30 16:31

快訊 林益世一審7年4月 沈若蘭彭愛佳無罪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針對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涉犯違背職務收賄判處5年6個月,職務上要求賄賂、隱匿貪污部份無罪,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判2年,應合併執行7年4個月,禠奪公權5年。

另妻子彭愛佳、林益世母親沈若蘭涉洗錢部分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30430/177600/快訊 林益世一審7年4月 沈若蘭彭愛佳無罪


作者: 亮哥    時間: 2013-5-1 08:28

本帖最後由 亮哥 於 2013-5-1 08:38 編輯

"事實上,從本案的偵辦到判決結果可以看出,不僅偵查手段可以天差地別,居然連同一個法院對於同一個法條的運用及解釋,都可以有不同的標準,顯見當初扁案絕對是政治迫害!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today-o3.htm
法律系不必念了!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1 11:09

判決書花26頁為林益世「去汙」

 

作者: 王己由╱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5月1日 上午5:30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1 11:17

 


作者: 貓咪尾巴    時間: 2013-5-3 09:00

馬龍桑
以下請參考
法治時報社:郝馬較勁 情治班底暗鬥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61727864

貓咪尾巴合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6 11:25

柯文哲被約談 迫害說四起

 

自由時報 – 2013年5月6日 上午6:16

 

http://tw.news.yahoo.com/%E6%9F%AF%E6%96%87%E5%93%B2%E8%A2%AB%E7%B4%84%E8%AB%87-%E8%BF%AB%E5%AE%B3%E8%AA%AA%E5%9B%9B%E8%B5%B7-221634033.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23 11:18

鬧緋聞 檢竟因球技佳銷過

與女當事人搞曖昧記申誡 年終仍甲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3/35036348/%E9%AC%A7%E7%B7%8B%E8%81%9E%E6%AA%A2%E7%AB%9F%E5%9B%A0%E7%90%83%E6%8A%80%E4%BD%B3%E9%8A%B7%E9%81%8E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25 10:01

 

荒唐的司法怠惰與顢頇(林騰鷂)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5/3504131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5-25 10:02

 

警收錢不取締 竟非違背職務

2送錢記者也開釋 檢呼太離譜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525/3504127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5 11:20

 

司馬觀點:阿標條款很管用(江春男)

更多專欄文章

立法院挑燈夜戰,摸黑立法,在高度保密的情況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突擊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的修正案,一方面試圖為教職員報銷單據解套,一方面為民代貪污解套。柯文哲和顏清標一起除罪,真是法治的反面教材。


貪污事實沒變

研究費報銷過程不合理,修法免除刑責,有其必要,但真正的問題是報銷手續,這次修法碰都不碰,這是鋸箭療傷,下次還會再犯,不是正本清源之道。
奇怪的是,顏清標判刑依據是《貪污治罪條例》,貪污法一字未修改,犯罪事實沒變,為何修改一條《會計法》,他就視同無罪,許多人開始討論他能否再選公職,且應澤及阿扁,導致阿扁因憤怒或絕望,發生自殺未遂事件。
這中間最可議的是法務部,國民黨為阿標解套,有政治妙用,用膝蓋想也知道,但法務部急著放人,還未向社會說明兩者法律邏輯有連續性之前,就拋出救生圈給阿標。
教職員報帳的手續有問題,可以免刑責,但是把公務經費放在私人口袋裡,這種公款私用,即使是教職員也是貪污,貪污的事實不會因報帳手續而改變。

貪腐重新界定

阿標喝花酒花了1000多萬,這是公款私用或報銷手續有問題,兩者不容混淆,如果它是屬於政務官除罪化的對象,那麼貪腐要重新界定了。
如果阿標這樣就除罪,國務機要費卻不能比照辦理,法律上,政治上和社會上恐怕都說不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04/35061139/%E5%8F%B8%E9%A6%AC%E8%A7%80%E9%BB%9E%EF%BC%9A%E9%98%BF%E6%A8%99%E6%A2%9D%E6%AC%BE%E5%BE%88%E7%AE%A1%E7%94%A8%EF%BC%88%E6%B1%9F%E6%98%A5%E7%94%B7%EF%BC%89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6 09:37

會計法烏龍 學者批可恥的錯誤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透過朝野協商,無預警於休會日深夜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案」,又恐因文字疏漏,無法讓教授除罪。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公督盟常務理事顧忠華及公督盟秘書長張宏林昨召開記者會,批評為「可恥的錯誤」,且沒有相關單位願負起責任。黃國昌形容,這不只是讓民代貪污除罪,而且是對台灣民主價值、法制秩序帶來毀滅性的傷害。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昨在立院召開記者會,痛批朝野協商制度弊病重重,要求公開相關紀錄,也籲馬英九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不要再「裝聾作啞」了。

顧忠華諷刺,在朝野協商制度下,只要少數黨鞭就能主導議事,那立委人數可以再裁減,立法院也只要十幾坪大小就夠用了。他強調,會計法的修法出現這麼大爭議與烏龍,立法院、行政院不應再繼續互相潑糞,馬英九更不能置身事外、裝無辜。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批評這是「可恥的錯誤」,馬英九、江宜樺都責無旁貸,沒有迴避閃躲的空間;行政院是否覆議,將決定台灣會不會成為世界民主的笑話。黃國昌強調,總統千萬不能公布這項法律修正案,否則所造成的傷害,不管事後如何修法都難以彌補。

律師黃帝穎指出,司法機關獨立審判,不是行政機關函示教授能比照就沒問題。他強調,「惡法非法」,法律還是該符合一般人的是非價值。

張宏林質疑,黨團協商在一九九九年法制化後,應依法全程錄影、錄音、記錄,並刊登於公報;但立法院不但未付諸實行,甚至推說「沒有結論的協商無須公開」,讓少數人決策的密室協商,弱化各委員會的功能,直接主導國家重大議題。

張宏林要求立法院公布此次協商的錄影、錄音、紀錄,否則就應廢除這個不透明的黑箱立法制度。


作者: 貓咪尾巴    時間: 2013-6-7 08:21

「電信法T9」封山封海全封了? NCC:我們不是智慧局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607/219104.htm

貓咪尾巴合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13 17:09

質詢「勒索」遭起訴 高市副議長喊冤
攝影:胡志成 林義邦    高雄     報導

高雄市議會副議長蔡昌達,涉嫌於99年擔任縣議員時,為了協助天山資材公司,取得中鋼脫硫渣承購權,透過議會質詢,向環保局施壓,在一天內,對陳啟祥的地勇選礦公司開出7張罰單,一旦得逞,5年獲利近11億,儘管最後沒有得逞,檢方仍以勒索未遂罪,將他起訴。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jimmyliu220130611130844&&dd=2013/6/11%20%A4U%A4%C8%2003:27:02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13 17:11

 

妻擁股票 信託不全 監院竟不罰關中

試院參與定規則 院長卻違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13/35081623/%E5%A6%BB%E6%93%81%E8%82%A1%E7%A5%A8%E4%BF%A1%E8%A8%97%E4%B8%8D%E5%85%A8%E7%9B%A3%E9%99%A2%E7%AB%9F%E4%B8%8D%E7%BD%B0%E9%97%9C%E4%B8%AD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28 17:02

 

姦殺葉小妹 淫魔逃死罪

「25年後出獄難再犯」 法官挨轟恐龍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628/35112921/%E5%A7%A6%E6%AE%BA%E8%91%89%E5%B0%8F%E5%A6%B9%E6%B7%AB%E9%AD%94%E9%80%83%E6%AD%BB%E7%BD%AA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6-29 22:38

姦殺葉小妹 林國政免死 法界撻伐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黃淑莉、謝文華、徐聖倫/綜合報導〕兩年前震驚社會的雲林縣國二女學生葉小妹慘遭性侵殺害棄屍案,最高法院昨推翻歷審的死刑判決,改判被告林國政無期徒刑定讞。

 

http://tw.news.yahoo.com/姦殺葉小妹-林國政免死-法界撻伐-221407987.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4 11:37

倒數24小時 大埔爭議4戶非拆不可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8006227.s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4 11:47

 

女罵:他媽的 法官指外省人俚語判無罪

【許淑惠/台中報導】中市唐姓女子去年6月參加社區所有權人會議,不滿蘇姓副主委對管理費、停車問題發言和提案,怒罵「耍什麼大尾」、「骯髒鬼」、「他媽的」,事後挨告,被依公然侮辱起訴。
 
但台中地院認為,「耍什麼大尾」、「骯髒鬼」是唐女對提案的意見表達,並無惡意,「他媽的」則是所謂「外省人」的俚語,此外,唐女還提出中國中小學教育教學網、作家等人對「他媽的」的介詔,舉例「他媽的真不錯」,語句中「他媽的」作為狀語詞,有很好的修飾作用。

法官也表示認同並指,唐女前後語句提及「他媽的、大門口那麼清淨…」,認定這是唐女的口頭禪,且「他媽的」是中性詞,並無公然侮辱犯意,今判唐女無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703/219165/%E5%A5%B3%E7%BD%B5%EF%BC%9A%E4%BB%96%E5%AA%BD%E7%9A%84%E3%80%80%E6%B3%95%E5%AE%98%E6%8C%87%E5%A4%96%E7%9C%81%E4%BA%BA%E4%BF%9A%E8%AA%9E%E5%88%A4%E7%84%A1%E7%BD%AA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7 09:31

鈕承澤「他案偵辦」 被質疑放水

 

導演鈕承澤為了拍新戲,竟然帶著中國籍攝影師冒名登艦勘景,闖了大禍,鈕承澤5日從希臘返台,一開口就是認錯、道歉、面對,前後不到6分鐘的訪問,抱歉10幾次,坦承自己愚昧、輕率、魯莽,釀成軒然大波,不過,目前檢方以「他案」偵辦,被質疑是對鈕承澤放水。

涉嫌讓中國攝影師曹郁冒名登艦勘景,導演鈕承澤在事件爆發後3天,才從希臘返抵國門,鈕承澤一開口就是說不完的道歉。

鈕承澤要致歉的不只是軍方,還有電影同業,抱歉、反省,但為什麼明知故犯,夾帶曹郁登艦,鈕承澤打迷糊仗。

中國籍攝影師冒用他人身份,涉嫌偽造文書罪,鈕承澤觸犯「要塞堡壘地帶法」,最重可處5年徒刑,不過,目前雄檢只列「他字案」,而非事證明確的「偵字案」,也被質疑,雄檢有預設立場,打算放水,以微罪論處,輕輕放下。

http://tw.news.yahoo.com/鈕承澤-他案偵辦-被質疑放水-041925297.html


作者: 亮哥    時間: 2013-7-7 17:22

臺灣的司法已經是殭屍,而且是有趕屍者在背後的,只抓綠不抓藍,重辦本省人、輕罰外省人的色盲殭屍。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8 16:42

張通榮關說案 監院彈劾未過關

 
2013/07/05 15:11:00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5日電)基隆市長張通榮涉嫌關說酒駕案,監委楊美鈴、程仁宏提案彈劾,監察院今天召開審查會,以4票對8票,彈劾案未過關。

楊美鈴受訪時,不願透露彈劾內容,僅說「尊重彈劾結果」,至於是否二度提案彈劾,還要再衡量。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7050042-1.aspx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1 07:45

陳豐義毀監院資料 傳包含國民黨產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1 11:22

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大埔圈地與黑道治國

        江宜樺和內政部的審議委員們不知道有沒有想過:當他們挺地方政府時,也同時在挺地方黑道?台灣離黑道治國到底有多遠?

        今夜的公視「有話好說」以「徵收強拆背後真相?炒地皮利益太龐大?   政府大圈地!農地長黃金!劉政鴻:大埔最少20億!」為題,討論大埔強徵農地的真正理由。節目中播出一個片段的紀錄片,是劉政鴻親自在議會說他要炒作農地變建地的利益,以便當作縣政府的收入。這是說得出口的部份,說不出口的部份是:不知道有多少黑道議員、建商也在這過程中炒作農地變建地的暴利,甚至很多案例中根本就是黑道議員和建商在主導所謂的「重大建設」,縣政府和中央政府只不過是在配合,以便「以合法掩護非法」。
       知道台灣地方政治生態的人都知道:地方議會是「三黨不過半,黑道一大半」,而地方議會首長出身黑道的更比比皆是,各級政府首長選舉時藍綠候選人由黑道大老伴隨遊街造勢是必演的戲碼。黑道為何要進議會?為的是農地變建地的暴利,而許多號稱「合法」的土地徵收,絕大多數都是在掩護黑道炒地皮的事實。 
        我們從小就知道,黑道群聚在兩個地方:查某間(妓女院)和賭場,因為那裡面有不勞而獲的暴利可圖。後來社會發達了,演藝圈內有大量不勞而獲的暴利可圖,黑道就滲入了演藝圈。常識告訴我們,哪裡有不勞而獲的暴利,那裡就有黑道。而地方議會「三黨不過半,黑道一大半」的事實,就表示地方議會有不勞而獲的暴利可圖。那是什麼利益?農地變建地!
        黑道選地方議員很容易:打電話給選區內所有的鄰里長,跟他們說:「你那一區票開出來如果給我難看,我就剁你腳筋。」選上議員,包工程賺的是小錢、辛苦錢;利用都市計劃賺農地變建地的暴利,才是不勞而獲的大錢。
        由於歷任政府的縱容,都市計劃與地目變更愈來愈浮濫,地方政府的各種委員會名單操縱在縣長手裡,表面上號稱「合法程序」,實際上都是在為黑道做事;容或其間安置幾個「學者」,有的是不知情的書呆子,有的根本早就跟這些黑道議員混在一起,根本是在以合法程序掩飾非法行徑。中央的委員會也一樣,名單控制在政府官員手裡,絕對有能力安插足夠的人數來操控審議程序,表面上合法,實際上根本就是獨裁。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2 16:20

真是笑死人了!

 

台遭指貪腐 法部:因強力肅貪

2013/07/11 13:08:00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7110044-1.aspx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3 16:49

 

有話直說:法院駁回大埔緩拆 放任金權宰割人民(詹順貴)

更多專欄文章

蘇力颱風襲台當天,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大埔4戶停止執行聲請,對此4戶,尤其對因強拆事件精神崩潰而住進精神科病房病情持續惡化的張森文而言,其威力絕不下於此一令氣象局非常擔憂的強颱。該法院駁回理由,簡單地說,是在告訴國人:金錢萬能!凡是能用金錢補償的,金權共犯結構便可為所欲為,而《憲法》所保障的各項人民基本人權,從此可以秤斤論兩地標售,任金權階層出價宰割。


從新聞稿可以看出駁回理由主要是:停止執行要件除「急迫之危險」外,尚須有「難以回復之損害」;房屋被拆,可用金錢補償,且苗栗縣政府早已將此4戶的補償款提存;即使內政部當初核准區段徵收處分因違法被撤銷,家園房屋被拆,仍可以用金錢補償他們所受損害;至於此4戶個別對於家園的情感,不在法規保護範圍之內,因此本案沒有停止執行的必要。

荒謬思維令人驚訝

但他們忘了用以補償的錢可是人民納稅錢,而不是用劉政鴻的財產,或作出此裁定的法官們薪水,法官即使對政府機關亂花錢不會心痛,至少也該體認自己神聖的職責,是在糾正行政處分違法與捍衛人民權益。何況人民打撤銷違法行政處分官司時,可以附帶請求的回復原狀,行政法院普遍認為不包括重建,則豈非更應事先停止執行才有保障可能?否則等同金錢代表一切。
然而該裁定所呈現出來的價值觀,卻是只要權力在手、只要有錢,人民就僅能任宰任割。試問,《憲法》所保障的言論出版、人身等各種自由,哪一項不能事後用金錢補償?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保護、服務它的人民,若政府無法事先積極周詳地保護人民基本權,僅於被侵害後再消極地用金錢補償,名正言順地剝奪人民基本權,這個國家與《憲法》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今天,制衡行政專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司法,竟出現此種荒謬絕倫的舊思維,實令人非常訝異,衷心期盼此種見解僅是極少數的保守看法,否則,司法等同自我宣告死亡,而中華民國也亡國不遠矣。

詹順貴 律師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13/35148298/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9 08:00

趁人之危? 劉政鴻:老天賜我機會

 

中國時報【陳慶居、徐養齡、黎薇、江詩筑╱苗栗報導】

大埔拆遷爭議迄今逾三年,苗栗縣政府十八日於大埔四戶及聲援團體北上總統府告官之際,出動優勢警力及重機具等拆除張藥房等建物。縣長劉政鴻稱,反正都要拆,為減少支持者面對拆遷不願離開發生衝突、受傷,「這是老天賜給我的機會」。

http://tw.news.yahoo.com/%E8%B6%81%E4%BA%BA%E4%B9%8B%E5%8D%B1-%E5%8A%89%E6%94%BF%E9%B4%BB-%E8%80%81%E5%A4%A9%E8%B3%9C%E6%88%91%E6%A9%9F%E6%9C%83-213000603.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19 08:02

大埔強拆 引爆總統府前警民衝突

 

新頭殼newtalk 2013.07.18 林怡嫺 林良齊/台北報導

為守護大埔4戶,苗栗縣各地自救會今(18)日上午前來凱道集體抗議。「你可以拆掉大埔4戶,但卻拆不掉人民心中的怒火。」台灣農村陣線發言人蔡培慧在總統府前表示,如果政府執意要拆大埔4戶,那政府就必須面對游擊型的抗議行動。

http://tw.news.yahoo.com/大埔強拆-引爆總統府前警民衝突-062737264.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21 08:39

 

害3命 葉少爺仍判6年

網諷「人命好便宜」喪家:絕不和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20/35163022/%E5%AE%B33%E5%91%BD%E8%91%89%E5%B0%91%E7%88%BA%E4%BB%8D%E5%88%A46%E5%B9%B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21 08:40

 

沒天理 殺童魔免死定讞

8酷刑虐王昊 兩滴淚就減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20/35163550/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7-31 11:12

 

殺童魔判無期「司法死了」

殺一人 果然免死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731/35187402/%E6%AE%BA%E7%AB%A5%E9%AD%94%E5%88%A4%E7%84%A1%E6%9C%9F%E3%80%8C%E5%8F%B8%E6%B3%95%E6%AD%BB%E4%BA%86%E3%80%8D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6 17:55

 

聲援大埔 千名律師連署控違法濫捕 

【胡守得/台北報導】在發生苗栗大埔強拆事件,聲援的教授、學生遭警方逮捕後,台中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等社團在網路發起「千位律師連署警告公權力違法」連署行動,短短10天就有破千名律師參與連署,下午由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林志忠率約30名律師,將千名律師連署書遞交法務部陳情。
 
林志忠說,上月24日發生苗栗大埔強拆事件後,今年已發生多起公權力違法濫權逮捕事件,造成10幾位社運人士被起訴,他認為這是公權力踐踏言論自由。

司改會辦公室主任高榮志說,大埔及華光社區遭強制拆除等事件,不再只是個案,集結起來就是通案,代表國家民主人權、言論自由的倒退。

律師群最後高喊「警告公權力違法」、「要民主」、「要人權」,隨即轉往警政署遞交聲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806/237809/2/聲援大埔 千名律師連署控違法濫捕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10 10:39

殺警判免死 法院遭潑紅漆

受害家屬:這是警察的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0/35211602/

 

   察看【台灣國運盤】,在7月、8裡,從總統以降至各級首長官員等,所有官僚、官署、各級單位等,都將飽受各界的批評、譴責、怒罵、幹譙等,亟需換政府的期待非常殷切!相較於國外的丟刀子、丟炸彈,國內的反政府行動已經算是非常溫和、理性了。(05-30-2013

 

   察看【國際星盤】,各國的政府體系、官僚、公署、機關、房舍等,在7月、8裡受到攻擊、縱火、爆炸等事情將會非常頻繁;其中,當然包括許多首長、官員將會受到刺殺,而有死傷慘重的現像。(05-30-201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15 09:16

 

張通榮彈劾未過 王建煊怒:監院關門算了

【吳家翔╱台北報導】基隆市長張通榮因關說酒駕婦女案遭監院彈劾二度未過關,引起網友罵聲連連,有網友痛批「混蛋監察院」,更有諸多網友認為該廢除監察院,監察院長王建煊今與媒體茶敘時自爆,他昨天聽到彈劾沒過時,氣得不得了,心律不整毛病又犯了。王說,如果監察院不能伸張公平正義,監院關門會比較好,他還說,監察院連雞肋都不如,「食之無味,棄之有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0814/242286/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16 08:23

19名監委發聯合聲明 嚴詞譴責王建煊

監察院2度彈劾基隆市長張通榮都未能通過,引起監察院長王建煊不滿,並認為監察院若再不改革,乾脆關掉比較好,引發一連串討論。19名監察委員今天(15日)發表共同聲明,除了說明張通榮彈劾案的情況,對於王建煊的諸多言論也嚴詞譴責。

包括趙榮耀、趙昌平、馬以工、黃武次、黃煌雄、尹祚芊、葛永光、李復甸、吳豐山等19名監委15日發出聯合聲明,聲明指出,彈劾權是監察權的核心,憲法要求監委超越黨派、獨立行使職權,彈劾案最後成立與否非憑獨斷,而是監委的多數意見。

聲明指出,監委2次審查張通榮彈劾案都未通過,主要是因為參與審查的委員認為事情肇因於刁民違法鬧事與民代關說,張通榮的表現呈現當前劣質的民主與地方自治生態,其諸多言行令人厭惡,但令人厭惡並不構成彈劾理由;且監察法中明確規範,刑事罪罰與行政違失未必連動,院內成員都相當清楚。

聲明表示,王建煊2度召集媒體,除了斥責彈劾案未成立外,並對監察院成員結構信口雌黃,還對監察權存廢多所譏評。監委們表示,監察法明文規定,監察院長對於彈劾案不得指使或干涉,王建煊卻明知故犯,令人驚訝不已;且王建煊身為現任監察院長,卻對我國設置監察權憲法精義語多羞辱,更是令人不敢置信。

監委們表示,為正社會視聽,不得已聯名簽署此一聲明,針對本屆委員的工作表現,自當虛心接受公評,甚至於監察院的存廢,大家也可理性討論。

 

http://tw.news.yahoo.com/19名監委發聯合聲明-嚴詞譴責王建煊-102300727.html

 

全部廢除不是更好?每年花費7.1億養些廢物,浪費民脂民膏啊!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16 16:27

彈劾前張通榮請吃五星宴? 監委爆醜聞

張通榮再爆關說醜聞,監察院二度彈劾張通榮失敗,才引發軒然大波,沒想到有人爆料,自去年10月,張通榮爆發酒駕關說案後,張通榮五度宴請監委到基隆的五星級飯店用餐,其中一次還是第一次彈劾當日,而且第二次彈劾時,張通榮似乎早預知結果,有別之前指示幕僚要密切注意,上週六還赴大陸考察,絲毫沒有擔心的樣子,不過基隆市府澄清,預計下午也會開記者會說明。

TVBS記者邱婉柔:「根據劉文雄的爆料,張通榮就是在這裡,長榮桂冠酒店,多次宴請監委吃飯,其中三個時間點特敏感,6月中是第一次彈劾前、7月5日是第一次彈劾當天、8月初則是第二次彈劾前。」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民眾在基隆市的長榮桂冠餐廳,看到張市長在那邊宴客,當時民眾就很就很有意思問說,『這是在跟誰吃飯』,結果一聽是跟監委,他們就很自然的懷疑,這個吃飯和彈劾有一定的相關。」

親民黨副秘書長劉文雄爆料,監察院二度彈劾張通榮失敗,就是因為張通榮關說監委,從去年10月爆發酒駕關說後,10月底起到今年8月,監院彈劾投票前,9個月內就來了5次。記者:「有沒有看過(監委)?」飯店櫃檯:「我不方便透露,不好意思。」

監委吳豐山:「三次地方視察,都是依照地方慣例,跟來陪同的官員吃便當,吃完之後,就是我們委員付我們的錢,市府付市府的錢,三次視察都沒有張通榮市長。」

監委反駁沒的事,但監察院19名監委的聯合聲明也提到,雖然張通榮諸多言行令人厭惡,但令人厭惡並不構成彈劾理由。

只是張通榮都因為酒駕關說,被判刑1年8個月,檢方還認為判太輕,要再上訴,怎麼會不構成彈劾理由?似乎早就預知二次彈劾結果,張通榮在8月13日彈劾前,8月9日就前往大陸出訪,不在家,但基隆市府嚴辭否認有關說,也澄清出訪和彈劾案沒關係。

 

http://tw.news.yahoo.com/彈劾前張通榮請吃五星宴-監委爆醜聞-054300911.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17 10:58

   察看【執政黨國民黨】的黨盤,從6月底開始事業宮的宮主星就落入隱沒之宮,恐怕整個國家又將呈現「無政府狀態」,而正值多事之秋,實非國民之福!有花錢討好的現像,有大破財的現像,發言系統再度凸槌、失靈、暴走。最嚴重的還是內部嚴重不合,早已呈現實質分裂狀況,中下旬還會呈現直接砲轟、正面對槓、公開對決的狀況,場面難堪,慘不忍睹。(05-27-201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20 08:51

監察院內訌 王建煊:掃掉混球 監委反嗆講清楚

     監察院內訌持續延燒。監察院長王建煊說希望下屆提名「掃掉幾個混球」,監委錢林慧君昨天無奈表示,用混球形容監委是「很大的侮辱」,令人失望透頂;還有監委反嗆,王建煊應講清楚什麼是「混球」?只要敢點名,一定提告。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4004/112013081800074.html

 

楊志良:10個立委8混蛋

「監察權給立院 是國家災難」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819/35231513/%E6%A5%8A%E5%BF%97%E8%89%AF%EF%BC%9A10%E5%80%8B%E7%AB%8B%E5%A7%948%E6%B7%B7%E8%9B%8B

 

  有關【頭頭們及公眾人物】等,從七月底到八月上旬,就一直在灰頭土臉、焦頭爛額、因果報應中翻滾,非常難過!八月月中來不及休息喘口氣,會被臨時的突發事故所刺激干擾,緊接著在八月下旬時,又有新的醜聞、緋聞爆發。頭頭們及公眾人物在七、八月裡的暑假並不好過。(06-25-201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26 11:43

林益世貪污無罪 小里長重判10年

【王吟芳/高雄報導】曾任高雄市小港區里長的梁基南、許安隆被控自2005至2009年間,假發動環保抗爭等藉口,要求承包中鋼脫硫渣的地勇等3家廠商按月支付敦親睦鄰的「回饋金」,4年共收5610萬元。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今依《藉端勒索財物罪》判梁基南有期徒刑10年4月、許安隆3年6月。
 
判決指出,2004年9月間,小港區合作里里長、兼任里長聯誼會主席的梁基南向中鋼公司提出1 包疑似石墨亮片的粉塵,表示接獲匿名檢舉指中鋼造成空污,要求中鋼立即停止提供爐渣原料給下游廠商,否則將發動圍廠抗爭。

中鋼化驗後雖發現粉塵與中鋼及下游業者無關,但梁仍大動作向環保局檢舉並召開記者會,中鋼迫於壓力隨即暫停供料,要求業者應改善設備及敦親睦鄰;受影響的大地亮、台協與地勇公司因擔心持續斷料影響營運,只好透過許安隆與梁基南達成按月支付回饋金的協議,梁事後也未再抗爭。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826/248593/2/林益世貪污無罪 小里長重判10年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8-29 11:04

郭美珠告白冰冰 無實證不起訴

中央社 (2013-08-28 13:0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8日電)藝人郭美珠控告白冰冰等人製作節目以不實單據詐取補助款案,北檢今天偵結,經查無具體事證,處分不起訴。

藝人白冰冰與長興公司莊姓負責人在民國99年間製作「天天哈哈笑」節目,遭郭美珠、田路路等資深藝人指控拿政府補助金新台幣1950萬元,但節目只做兩季共120集,認為製作經費部分流入白冰冰自己的口袋,涉犯詐欺、偽造文書、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

郭美珠日前開庭形容自己是「公親變事主」,並表示,白冰冰到公股銀行,每家都去拿200萬元,總計超過1000萬元以上,這些錢是國家的錢,國家要照顧老藝人的錢,這種美意不容流入私人口袋,將國家的錢占為己有,就是國賊。

檢調查發現,白冰冰日前在媒體公布的節目支出一覽表,只是應記者要求、單憑記憶所提出的概略經費說明。事實上,應以這個節目實際發生的收入及費用,也就是以長興公司向新聞局函報、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的經費收支明細表為準。

檢方指出,郭美珠等告發人是以報章媒體報導,就認定白等人向新聞局申請補助款涉有不法,不足採信。

檢方說,這起補助案是經新聞局審核通過才同意撥款,查無具體事證足認白等人申請補助款的各項憑證有偽造,難以告發人的片面指述及臆測,而認定白等人有刑事不法,因此處分不起訴。1020828



詳全文 郭美珠告白冰冰 無實證不起訴-社會新聞-新浪新聞中心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828/10520300.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9-5 07:49

咬賴清德靠標案拿第1 黃朝貴向天下道歉

新頭殼newtalk2013.09.05 林禾寧/綜合報導

台南高檢署檢察官黃朝貴在臉書po文質疑台南市長賴清德滿意度評比第1名,與天下雜誌的業務關係密切,在天下雜誌要求澄清後,黃朝貴4日晚間近10點在臉書貼文指出,「因不了解作業程序,致在臉書質疑其民調結果,在此公開向天下雜誌致歉」。

http://tw.news.yahoo.com/%E5%92%AC%E8%B3%B4%E6%B8%85%E5%BE%B7%E9%9D%A0%E6%A8%99%E6%A1%88%E6%8B%BF%E7%AC%AC1-%E9%BB%83%E6%9C%9D%E8%B2%B4%E5%90%91%E5%A4%A9%E4%B8%8B%E9%81%93%E6%AD%89-171143152.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10-18 11:16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3-10-18 11:18 編輯

法官收賄、偷情 搞掉2位院長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99年7月13日,特偵組搜索高等法院,揭開了司法史最不堪的醜聞。高院4法官被查獲集體收賄、操控判決,甚至還牽扯出法官與情婦「偷情史」。這件「正己專案」涉及的貪瀆司法官人數創下紀錄,不僅重創司法形象,也讓當時司法院長賴英照、高院院長黃水通黯然下台。

 

http://tw.news.yahoo.com/%E6%B3%95%E5%AE%98%E6%94%B6%E8%B3%84-%E5%81%B7%E6%83%85-%E6%90%9E%E6%8E%89-%E4%BD%8D%E9%99%A2%E9%95%B7-213000730.html

 

司法的爛與死,又不是一天兩天而已,早已對台灣的司法不存任何希望了。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3-10-18 11:18

塑毒團訟求償24億 判賠120萬

離譜 獲賠率僅萬分之五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劉力仁/綜合報導〕塑化劑重創台灣食品形象,消基會代五百六十一位消費者向塑毒源頭昱伸與賓漢兩廠商及下游統一等卅七家業者求償二十四億元,新北地院最後卻只判統一、百晟等十八家業者賠償兩百餘名消費者一百二十萬七千八百六十八元,獲賠率只有萬分之五。消基會委任律師徐則鈺表示:「非常失望,一定上訴到底。」

http://tw.news.yahoo.com/塑毒團訟求償24億-判賠120萬-221057293.html

 

司法的爛與死,又不是一天兩天而已,早已對台灣的司法不存任何希望了。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8 11:21

 

擋台電鴨霸施工 人民無罪

法官斥 難道天安門擋坦克是犯罪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08/35563859/

 

好的法官讓您升天堂,壞的法官讓您下地獄!

 

法官的好壞,天壤之別啊!

 

當法官的在一定的執業年限過後,受到因果報應的影響也最大。

 

可憐的郭瑤祺今天要因為冤獄進去關了。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8 11:23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4-1-8 11:25 編輯

 

這個絕對有助於國民黨的選情加分的!

 

哈哈哈))))))))

 

真正是烏魯木齊!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8 16:54

郭瑤琪入獄:我沒拿錢 會好好照顧自己

新頭殼newtalk2014.01.08 林朝億/台北報導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今(8)日因貪污案被判刑8年入獄,她在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前發表聲明強調,她是清白的,沒有拿錢;也向自己的父母保證,會好好照顧自己,希望她年邁的父母也要照顧自己。

因南仁湖收賄案,郭瑤琪以收賄2萬美元為由,高院更一審判刑8年。雖然,她提出再審、非常上訴;但再審一案,已被駁回,目前她的律師則還提出抗告中。

今天入獄時,包括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前交通部次長賀陳旦、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立委高志鵬、陳亭妃等人也都前來幫郭瑤琪打氣、加油。

郭瑤琪發表聲明指出,今天她入獄,這是她公務生涯當中,奉公守法、廉潔自守,所沒想像到會有這一天。

郭瑤琪強調,很多人到目前為止,可能還認為她有收2萬元美金賄款;但事實上,從頭到尾在她的筆錄中,從來沒有承認「我有收受賄款的話」。這些都是第一時間有人放不實的話,甚至還說她們的家有幾百罐的茶葉罐。到過她家的人就可以知道,那幾百罐茶葉罐怎麼可能放得下?

她批評法官重判她8年唯一的證據就是茶葉罐,但到底是2罐或1罐卻都不清楚,且證人還說他的記憶是有問題的;連放錢的位置、及幫他裝錢的秘書所講的位置,講法都不一致,為什麼法官不去查清楚呢?「從頭到尾,我還是要強調這句話,我並沒有拿錢」。

郭瑤琪說,「我是一個政治犯,不是貪污犯」,今天她含冤入獄,在台灣野蠻的司法制度裡毫無意義的摧毀她的人格、清白、公正、愛民的形象;她的律師與家人會繼續為了她的清白,繼續盡所有可能法律的程序奮鬥到底。

郭瑤琪說,她曾說入監服刑之日就是絕食之日的開始;但她母親聽到後,哭著跟她說,「如果你不愛惜自己,我就帶著你的老爸爸,兩條老命陪你一起」。郭瑤琪說,她已經非常不孝了,不能再讓老爸媽傷心,所以她答應母親會好好的照顧自己;她也要母親答應她要好好珍惜餘生。因此,「我向所有愛護我的人保證,我不會傷害自己,我會為大家珍惜我自己,為我自己的清白奮鬥」。

郭瑤琪說,未來她會為台灣的司法改革而努力,雖然她的案子不會是最後的冤獄,但要期待台灣的冤獄要慢慢的減少。她也要謝謝所有愛護她的人,非常感謝。

對於媒體詢問,檢察官辦案時有沒有粗暴的威脅,郭瑤琪說,當開羈押庭時,檢察官對她說,「我今天到你們現場去,我看到你爸爸媽媽年紀都很大了,你一定要承認你有收賄,如果你承認了,我就把你放回去;如果你不承認,我是可以當庭把你收押。你在電視上都有看過,在囚車上上上下下的人,所以你最好承認,否則我可以當庭把你收押,你今天就回不去了,就看不到你的爸爸媽媽」。但她想了一下後,她的父母寧願她被收押,也會相信女兒是清白的。

對於媒體詢問,民進黨中央對於黨內同志受到司法迫害的努力與關懷似乎不夠?郭瑤琪說,天助自助,很多事情還是要靠自己。

郭瑤琪入獄時,還帶著佛經、聖經與古文觀止。雖然她信佛教,但所有宗教的勸人為善、撫慰心靈,所以她也想要來看看聖經。她還翻到古文觀止裡,司馬遷的「報任少卿書」,並念了一段「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阨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司馬遷就是受了極刑後,才有辦法寫史記。

 

http://tw.news.yahoo.com/郭瑤琪入獄-我沒拿錢-會好好照顧自己-052430896.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12 08:42

司法酷斯拉獎 專咬恐龍判決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大教授、前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彭文正與多名律師、法學教授、民間人士,仿效挖苦烏龍判決的美國「史特拉獎」,在昨天司法節發起成立「台灣司法酷斯拉獎」,邀請民眾、專家,共同票選年度十大荒謬判決和起訴書。

「台灣司法酷斯拉獎」預定4月1日愚人節公開表揚,以KUSO方式監督司法濫權。

昨天與彭一起參與成立酷斯拉獎的發起人,包括森林小學校長朱台翔、十大傑出青年沈芯菱、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前消基會創辦人李伸一、台大教授陳志龍、建築師陳俊宏等多人。

記者會前,彭文正通知媒體採訪,還特地仿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召開關說案記者會前,傳簡訊提醒媒體「切勿錯過」。

台灣司法酷斯獎,每年將經由網路票選及專家票選「年度十大酷斯拉判決書」、「年度十大酷斯拉起訴書」、「終身成『咎』獎」等三大獎項,推薦案例的電子信箱也很KUSO,7299488@gmail.com(請你救救司法吧)。

首屆台灣司法酷斯拉獎,即日起接受各界推薦,將在愚人節公布名單。彭文正自嘲說,得獎人應該不會來領取,會用快遞郵寄獎牌、獎品「2罐茶葉罐」給得獎者。

彭文正說,自他擔任檢評會委員後,收到不少百姓伸冤,他發現台灣司法是個黑盒子。希望透過這個獎,戲謔中帶有嚴肅,能集結民間力量,監督司法濫權,進而將司法的荒謬攤在陽光下。

李伸一說,過去他當監委時,監院每年接受1萬6000多件民眾陳情案,其中與司法有關的,就有4000多件,占了4分之1以上。他認為成立這項獎,可警愓恐龍檢察官、法官,讓百姓權益獲保障。

媒體問彭文正:「發起這個酷斯拉獎,會不會有壓力?」他笑說,要不怕被監聽、查稅,沒小三的人,才能當發起人吧!

依照「酷斯拉獎」的成立精神、評比標準,去年飽受輿論議論的林國政性侵殺人案、台南方小弟遭割喉命案等案,恐怕都會名列榜上。

民國99年1月的司法節前夕,立委與婦女團體,舉出「父摸女兒胸部無罪」、「性侵6歲女童僅判3年」、「襲胸10秒無罪」多件離譜判決,痛批法官引用過時條文、欠缺性別意識,才會出現恐龍判決。

同年9月,由於出現多件未成年女童遭性侵案件,法官以「未違反其意願」而輕判,引發30萬人連署抗議,催生「925白玫瑰運動」抗議「恐龍法官」,最後促成法官法。

 

http://tw.news.yahoo.com/司法酷斯拉獎-專咬恐龍判決-213000780.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12 09:22

蘋論:誰在演 《全民公敵》

更多專欄文章

警政署發文高公局和遠通電收,宣稱因為要偵查潛在犯罪行為,所以要求提供全天候所有上國道車輛的行車紀錄,以建置一套維護治安的「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此事遭到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本報《蘋中信》專欄揭露後,交通部長急忙推翻高公局日前的決定,指稱不提供資料給警政署。這一場正在上演的《全民公敵》戲碼,完全顯露國家公務機關對於隱私保護與法治精神毫無認識。


和中國查IP沒兩樣

不少人認為「沒犯罪為什麼怕監控?」尤其三天前一件發生在台北永康街鬧區的強盜毀容案,正是透過台北市設置嚴密的「電子城牆」,才讓歹徒在短短一天內繩之以法。
在科技日新月異下,國家機器以國家安全及治安維護之名,早就可以輕易地蒐羅我們的個資隱私;有人認為這會讓我們更加安全,但反過來要問的是:「你怎麼知道有權力的人,會拿我們的資料做什麼?」
此次事件的嚴重之處在於警政署要求遠通電收「無任何條件,不分時段時間車輛,只要行經高速公路之行車紀錄資訊均提供給刑事局。」試問:誰提供你刑事局這麼大的權力可以蒐集所有用路人的資訊?法律依據何在?刑事局真要調閱高速公路行車紀錄進行犯罪偵查,大可透過正當法律程序提出申請,警政署身邊擺著一份「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是要做啥?
有心人若透過「國道行車資訊查詢系統」,可輕易地比對車牌號碼資料,掌握用路人的去向,此與中國政府要求電信公司交出所有人上網的IP位址有何二致?又與「老大哥」隨便掛線監聽我們的電話又有何不同?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或涉及重大法益下,此舉當然已明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公然違反《個資法》

這也不禁讓人想起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曾對監聽下的註解:「立法委員沒有違法,就不用擔心被監聽!」既有此「上樑」,於是警政署敢以偵查犯罪之名,公然違反個資使用的法律保留原則、蒐羅用路人行車資訊,高公局更唯唯諾諾不敢捍衛用路人個資;正所謂「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一件違法的行為,居然還有人說做壞事的人才會怕監控。台灣的法治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1/35571613/%E8%98%8B%E8%AB%96%EF%BC%9A%E8%AA%B0%E5%9C%A8%E6%BC%94%E3%80%8A%E5%85%A8%E6%B0%91%E5%85%AC%E6%95%B5%E3%80%8B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30 23:24

汪小菲斥台灣司法 遭網友嗆

(中央社記者30日電)台灣藝人大S徐熙媛老公汪小菲29日在微博上斥台灣司法「體制一塌糊塗」。文章一出,引來不少網友質疑是否幫連襟許雅鈞說話。

汪小菲連襟、藝人小S徐熙娣老公許雅鈞涉胖達人內線交易案,28日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證券交易法起訴。

汪小菲29日就在微博上談台灣的中華文化,並指責台灣「司法體制一塌糊塗。金融業和股市完全是閉門鎖台。偽君子比流氓更差勁」。即便文末寫道「最後:純屬個人立場,與家庭無關」,有的網友還是質疑他是否在幫許雅鈞護航?

網友反問,「汪先生,你突然這麼懂台灣是因為你的好朋友許雅鈞內線交易被調查了嗎?」

也有網友怒回,「某人真的蠻蠻無恥的,自己的連襟作假麵包又內線交易,被抓進去就說司法體制一塌糊塗。」

更有網友諷刺,「小S的丈夫許雅鈞可能坐10年牢,所以台灣的司法體制一塌糊塗」、「超有文化的∼才可以內線買股,賺翻天」。

不過,在微博上貼出上述文章後,汪小菲又貼文說,「所以要客觀的看待兩岸,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他還說自己想寫「你看不到的台灣」。網友認為,這似乎有澄清的意味。1030130

 

http://tw.news.yahoo.com/%E6%B1%AA%E5%B0%8F%E8%8F%B2%E6%96%A5%E5%8F%B0%E7%81%A3%E5%8F%B8%E6%B3%95-%E9%81%AD%E7%B6%B2%E5%8F%8B%E5%97%86-083802619.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2-23 22:21

民眾不信任司法 法界:需權責相符

【台灣醒報記者陳正健台北報導】針對立委廖正井日前以濫權起訴、民調指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質問馬英九總統,馬總統在隔日司法改革團體座談會回應說,民眾不見得都能瞭解司法的專業,印象往往來自於媒體。廖正井23日受訪時進一步分析,檢察官濫權起訴是不願意花力氣去蒐證、或為求升官或怕被懷疑與民眾有勾結而浮濫起訴,對此,檢察總長應負起全責。受訪法界人士則指出,是司法人員權力過大,與責任並不相符所致。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20日根據中正大學調查報告指出,地方法院檢察署濫權起訴約40%、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約60%,民眾對法官及檢察官不信任度為81%及76%,都創歷年新高,他當面向馬英九直言,如果馬總統在特別費案時,民調像現在這麼低,也可能被起訴、判刑。

廖正井進一步表示,根據中正大學調查,在馬總統上任時,對高檢署的不信任度才30%左右,沒想到他上任後,數字竟飆升到60%,顯示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度節節高升。

他分析檢察官濫權的三大原因,第一,檢察官偷懶不願意深入蒐證,到了法官那邊證據不足而無法審判;第二,檢察官是以起訴案件數做為升遷的依據,不肖檢察官為了升官而濫行起訴;第三、檢察官有時擔心不起訴會被懷疑與民眾有勾結。凡此問題的關鍵,應在檢察總長。

司改會常委高涌誠受訪時表示,就民間和律師界的角度來看,馬政府上台後的司改成績確實不佳,檢察總長黃世銘非法偵查、濫權監聽、違法洩密等受到調查,更是突顯當前的司法亂象。

高涌誠指出,馬總統推行的「人民觀審制度」,在民間的支持度不夠,且無理論基礎,馬政府卻一意孤行強推「觀審制」,未考慮到對台灣適不適用,是一種假改革。他說,解決濫權起訴需要讓法官與檢察官能夠「權責相符」,民間單位做錯事都需受罰,然而台灣的司法人員卻未因濫灌得到對等的處罰。

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尤英夫則分析說,台灣司法人員權力過大,司法人員的邏輯又只問是非黑白,缺乏對人民的同理心,加上司法界是個小圈圈,與民間隔閡大,造成民眾普遍對司法人員觀感不佳,這是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度高的原因之一。

「就算是遲來的正義,也好過亂審亂判。」尤英夫指出,法務部、司法界內部有案件的時限規定,導致部份司法人員為了趕時效而亂判案,加上道德素養不足,司法問題才會愈來愈多。

 

http://tw.news.yahoo.com/民眾不信任司法-法界-需權責相符-132601743.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1:29

洪案一審 旅長沈威志判刑6個月

陸軍下士洪仲丘遭虐死案今天下午一審宣判,桃園地方法院判決,前542旅旅長沈威志、副旅長何江忠、士官長陳以人、上士范佐憲等人都判處有期徒刑6月,只有連長徐信正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

http://tw.news.yahoo.com/%E6%B4%AA%E6%A1%88%E4%B8%80%E5%AF%A9%E8%BC%95%E5%88%A4-%E6%97%85%E9%95%B7%E6%B2%88%E5%A8%81%E5%BF%97%E5%88%A4%E5%88%916%E5%80%8B%E6%9C%88-081522574.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1:31

勞動部追關廠工人借款 法院判不用還

勞動部(前身為勞委會)提告要求關廠工人返還借款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午針對5案、共12名被告部分宣判,判勞動部敗訴,12名關廠工人不必還款。這是勞動部向關廠工人追討欠款案首波宣判案件,全案仍可上訴。

法官認為,勞動部貸款給關廠工人,屬於對勞工的補償,追討時效只到2006年,但勞動部卻直到2012年才提告追討,已經逾越追訴時效,因此判勞動部,不能再追討。

上午全國關廠工人連線與聲援團體,帶著遭追討借款的往生員工遺照前往聽判。對於法官判決關廠工人勝訴,關廠工人的律師表示,「我們很欣慰,但高興不起來」。

全案起因聯福、東菱、福昌、耀元等多家大廠10多年前關廠,積欠勞工資遣費和退休金未付;當時政府以「貸款」名義開放失業工人申請「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發放款項給關廠工人。

但2012年6月起,曾申請貸款的關廠工人陸續收到勞動部追繳通知,要求關廠工人償還本金、利息及罰款,引發關廠工人一連串抗爭,最後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前身為勞委會職訓局)打官司向關廠工人追討;關廠工人因此不惜台北車站臥軌抗爭,盼引起社會關注。(丁牧群/台北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07/356251/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1:32

奮戰了這麼久,死了好幾個人,這種遲來的正義還能算正義嗎?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6:31

李朝卿拚復職 內政部依法研議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0日電)因貪污案遭起訴、停職的南投縣長李朝卿今天將北上申請復職;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收到申請書後,依法綜合研議後儘快決定。

李朝卿因涉嫌收取工程回扣,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他在去年3月底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但遭內政部依「公務員懲戒法」移交監察院調查,並繼續予以停職,監察院則在去年9月通過彈劾李朝卿,並移送公懲會。

李朝卿下午將帶著5萬人的連署陳情書,率眾北上內政部申請復職,表達地方心聲。

蕭家淇受訪表示,內政部收到李朝卿復職申請書後,會斟酌李朝卿申請復職的理由、當時沒有准予復職的原因,以及公務員懲戒法、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做綜合性研議,儘快決定。1030310

 

http://tw.news.yahoo.com/李朝卿拚復職-內政部依法研議-041903843.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6:35

很好啊!

 

就快快讓貪污縣長復職。

 

為馬政權的垮台加快腳步、添加柴火!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0 16:48

關廠工人案 勞動部全面撤告並返還貸款

對於牽扯多年的關廠工人訴訟事件,勞動部今天(10日)發表重大聲明,決定不再上訴,且撤回告訴外,並返還已償還的貸款。

勞動部主委潘世偉親自舉行記者會表示,對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7日就關廠勞工逾貸案的5件判決,除予以尊重,不再上訴外,對於還在訴訟中的案件,也將主動撤回訴訟;此外,對於依法請求後已經償還貸款的勞工,也會依法及程序返還貸款。

勞動部表示,還款部分歸到就業安定基金,之後也會從此處歸還,預計不超過新台幣5千萬元。

勞動部表示,為妥善解決關廠案所生爭議,曾多次邀集相關專家學者研議各種解決方案,其中,「撤回訴訟」即為預期的因應對策之一。如今因為不同法院、不同法官對本案的主張與判決各自分歧,等候「終局」判定將曠日費時,因此,勞動部決定全面撤回「關廠案」的訴訟。

 

http://tw.news.yahoo.com/%E9%97%9C%E5%BB%A0%E5%B7%A5%E4%BA%BA%E6%A1%88-%E5%8B%9E%E5%8B%95%E9%83%A8%E5%85%A8%E9%9D%A2%E6%92%A4%E5%91%8A%E4%B8%A6%E8%BF%94%E9%82%84%E8%B2%B8%E6%AC%BE-081400735.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3-15 09:11

王家內訌子拆屋 爆衝突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文林苑都更案陷入膠著6年以來,14日出現重大轉折。擁有王家2/3土地所有權的王耀德自行率工拆除組合屋後快閃。聞訊趕來的王家其他成員、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文林苑同意戶及維護工地的樂揚建設人員,陸續引爆3波激烈推擠衝突。

抗議者入夜後帶來近20個睡袋,打算夜宿現場長期抗爭。直到深夜仍僵持中。台北市長郝龍斌希望事件快和平落幕,早日讓建商開工、住戶入住,市府一定提供必要的行政協助。但據了解,市府與文林苑王家至少還有3件官司審理中,文林苑反都更抗爭不會就此落幕。

抗議者打算長期抗爭

昨日上午組合屋拆掉後,樂揚建設隨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築起工地圍籬宣示主權。王耀德也馬上發表聲明說,是他的決定,他是地主,不管王家其他人的意見。「無權占有」案,法院一審判王家輸,要負擔保金,建商又提上億元的訴訟以賠償損失,「這遊戲玩不起,開什麼玩笑!」所以決定拆除組合屋結束抗爭,選擇和建商妥協。

他的大伯王清泉聞訊趕到現場,見組合屋已拆,站在圍籬邊大聲抗議。王家另一成員王家駿,昨下午1時也騎著摩托車氣沖沖來了,拿著鉗子等工具作勢要破壞鐵籬入工地,與在鐵籬外保護工地的人員衝突,警方將他勸離,王家駿大罵施工人員是流氓,也罵王耀德是「不肖子」。王家嬸婆則說,孩子(王耀德)壓力大、法院判輸、又要被提「損害賠償」。

王父:「憨子」被嚇到

中午時分,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代表一度想搬鐵梯子進入鐵籬內,工地工人、文林苑同意戶出面阻擋,近20餘人扭打、搶奪梯子,拉扯中有人被梯子割傷流血,現場發生第二度衝突,一度僵持,警方協調之際。王家委任律師詹順貴爬入工地內,工地人員揚言將告他非法入侵。

詹順貴表示,「無權占有」案法院才一審,土地所有權還在王家,就是要爬進工地來,凸顯問題。

擁有1/3土地所有權的王廣樹(王耀德的父親)下午2時30分到場,他氣得要趕走工人,再爆發推擠,幸大家都控制火氣,衝突沒擴大。王廣樹說:生了一個「憨子(傻兒子)」,他認為兒子應是受到不實謠言、壓迫,導致誤判,這幾天父子會溝通。

王廣樹說,兒子這幾天沒回家,先前有聽說「別人(樂揚建設)要求償1億元」,兒子社會歷練不夠,被嚇唬到了。

王耀德昨帶人員拆除組合屋時,代王廣樹簽署點交證明,王廣樹強調,他沒有授權給王耀德,這授權書無效。

同意戶流淚:可回家了

文林苑案同意戶阿公、阿嬤昨日都激動到流淚,直說:「可以回家了」。賴姓同意戶表示,組合屋拆了,太爽了,早就該拆了。文林苑同意戶自救會長謝春嬌說,昨一早聽說王耀德要拆除組合屋,趕來關心。

謝春嬌說,完全是都更受害者聯盟綁架王家,阻礙了同意戶的回家路。王耀德自己帶人來拆組合屋,他自己不想玩了,外人就別鬧了吧!

 

http://tw.news.yahoo.com/王家內訌子拆屋-爆衝突-215518225.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6-25 08:56

蘋論:只拉弓 不放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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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官場貪污十分普遍,主要是兩個原因:中國傳統文化對貪污的縱容和政府制度鼓勵貪污─包括政府管太多事,給予官員很多機會,以及司法對貪污定罪的認定過嚴。

沒對價關係難定罪

近年來的貪污案從林益世、賴素如、葉世文、黃景泰以及其他較小的案件可以發現,案發當時雷聲大作,舉國滔滔,可是很快就風平浪靜,貪官們大多釋放回家,四處走動,逢人就喊冤叫屈,恍若處女。天長地久之後,早已為人忘懷,官司不是不了了之,就是悄悄從輕發落,其中國民黨籍貪官尋此解方而能在外遊蕩的最多。司法界的黨員同志發揮的同志愛,有如冬日暖陽,令人感動涕零。 
在諸多為貪污同志放水的途徑當中,最具法律威力的就是無恥至極的對價關係論;只要沒對價關係,亦即沒有證明貪官拿了錢直接圖利行賄人,那錢就不算賄賂,拿了也無罪。這條太厲害了。但收賄可以不必立刻兌現圖利,等久一點再伺機圖利即可;圖利也可以不露痕跡、毫無證據。問題是,根據財產來源不明罪,只要戶頭多出不該得的錢,無法證明來源就算貪污罪,有沒有對價關係根本無關宏旨。這才是反貪關鍵,也是港、星、西方國家遠比我們清廉的原因。 
沒有對價關係商人為什麼給你那麼多錢?犯賤嗎?吃飽了撐著嗎?上輩子欠你的嗎?上了你老婆良心不安送錢補償嗎?你兒子的親生爸是我,送錢請你代養嗎?政治獻金?其送的方式和金額都不符合《政治獻金法》的規定啊。你是個什麼東西,別人要無端送你這麼多錢? 
清末慈禧太后聽說浙江官場有弊端,任命一個老京官做欽差大臣前往調查。 

法界縱容同黨大官

京官不知怎麼辦,請教太監,太監說:「有什麼難辦?老佛爺早就有話說: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來的清官?但御史不說我也裝胡塗。就是御史參過,派大臣查過,辦掉幾個人,還不是一樣。前者已去後者又來,真能懲一儆百嗎?我教你個好法子,叫做只拉弓,不放箭,一來不辜負佛爺栽培;二來落個好名聲,省得別人背後咒罵;三來你也落得實惠(被查的官員送錢)。」我們的法界對貪污的同黨大官就是太監的「只拉弓,不放箭」,真是「猴騎駱駝─高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624/35914310/%E8%98%8B%E8%AB%96%EF%BC%9A%E5%8F%AA%E6%8B%89%E5%BC%93%E4%B8%8D%E6%94%BE%E7%AE%AD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6-25 08:59

張瑜鳳被拔掉庭長 王律師:張是不錯的庭長

2014-06-20  14:38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立法院院長王金平黨籍案,王金平訴請確認黨籍之訴,一審獲勝訴,但驚傳該合議庭長張瑜鳳前天突然遭司法院「庭長任期審委員會」拔掉庭長職務,部份朝野立委質疑這是「秋後算帳」,王金平的委任律師許英傑今天表示,對於張瑜鳳人事案,「我尊重體制」,但他強調「張庭長是一位不錯的庭長」。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036012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1-20 09:44

 

15小時 · 
 

性侵少女518次 殺人滅口 沒判死刑。法官:嫌犯 視 死者 為 親生女兒
https://tw.news.yahoo.com/性侵少女518次-殺人滅口沒判死-221117341.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1-28 07:25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2-2 09:57

重啟調查.jpg

圖片附件: 重啟調查.jpg (2014-12-2 09:57, 151.5 KB) / 下載次數 952
http://www.astromalon.com.125-227-94-21.cpanel.site/attachment.php?aid=34664&k=84298b592dbf8ee22eadf8ead4802c03&t=1789080398&sid=FFJSmV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4-12-3 11:47

民進黨中央及小英主席再也不能迴避這個問題!

 

如果連阿扁都救不了,那怎麼說服人民說您們能夠執政救台灣呢?

 

阿扁被關,只證明了一件事──就是司法是國民黨用來迫害異己的工具而已,阿扁無罪!

 

這塊拼圖必須要完成,不然就會向李文忠、林濁水的落選一樣。

 

綠11縣市長籲 釋放阿扁

中國時報【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news.yahoo.com/%E7%B6%A011%E7%B8%A3%E5%B8%82%E9%95%B7%E7%B1%B2-%E9%87%8B%E6%94%BE%E9%98%BF%E6%89%81-215033882.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3-17 11:23

司馬觀點:輝煌的軍法大審(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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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島大審的起訴檢察官林輝煌,被法務部推薦為大法官,引起人權團體的強烈抨擊,當年被他起訴的黨外人士,對此更為憤怒不滿。台灣從戒嚴走向民主,漫長的過程中,當權者從未反省,才會不時浮現這種民主逆流。

戒嚴時代迫害人權

當時擔任檢察官的林輝煌,在軍事法庭上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等8人,「以合法掩護非法,假借人權自由口號,發表偏激言論,詆毀政府,分化團結,並實施長程和短程奪權計劃,達到顛覆政府目的」。這一幕醜劇,是民主法治的反面教材。 
在戒嚴時代迫害人權的檢察官,今天卻要化身為守護《憲法》的大法官,簡直乾坤倒持,匪夷所思,對台灣的轉型正義,更是絕大諷刺。
但是,當年的林輝煌28歲,是預官,不是專職軍法官,只是掛名起訴的檢察官之一,他在軍法大審中,奉命起訴美麗島叛亂集團,當時被許多人當作鷹爪,其實只是體制螺絲釘。 
有趣的是,這種背景的人,進入民主時代不僅沒有隱姓埋名,反而擔任司法官訓練中心主任,後來改名為司法官學院院長,前後長達15年,包括民進黨執政這8年。 
過去15年,他負責司法人員的品德和思想教育,台灣司法公信力低落,不必奇怪,因為不論誰執政,都很少人真正關切此事,民進黨和人權團體現在才要為他抓狂,豈不太晚了一點。 

民主時代官仍是官

二戰後,納粹官員求職受嚴格限制,日本也有「公職追放」的法令。德國統一後,前東德的司法官全被解職,拉丁美洲民主化之後,軍事獨裁時代的司法情治系統全部換血。台灣是寧靜革命,國民黨繼續執政,胡裡胡塗地政黨輪替,再輪替。所以有許多例外。
但是,在戒嚴時期豐功偉業,在民主時代任《憲法》守護神,這種事,全世界只有台灣有。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316/36438846/%E5%8F%B8%E9%A6%AC%E8%A7%80%E9%BB%9E%EF%BC%9A%E8%BC%9D%E7%85%8C%E7%9A%84%E8%BB%8D%E6%B3%95%E5%A4%A7%E5%AF%A9%EF%BC%88%E6%B1%9F%E6%98%A5%E7%94%B7%EF%BC%89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4-23 12:33

大法官提名,馬英九將對自己連開五槍,形同自殺


文:黃越宏

馬英九自從去年11月29日縣市首長改選大輸之後,一路走衰運,先是丟掉黨主席,接著輸掉王金平黨籍案,然後,黃復興黨部開會不邀他出席,在全國人民心中不斷被打臉。

然而,他不是一個會認錯改過的人,雖然他提名的監委慘遭大幅刷除,他並不引以為戒,2/25他還是大動作公開表示,他將會進行他的「大法官全面壟斷之提名作業」。

不過,法界人士指出,馬英九這種作法將會有很大的風險,因為他這7年破壞憲法的劣行,很可能在這次國會審議提名名單時一次總曝光,遭到國會總清算,使他將面對毀憲亂政之嚴厲指控與懲罰。

分析人士指出,馬英九如果真的提名,就如同自殺式的對著自己連開五槍,不死也是半條命。

馬英九自殺式的「五槍」(憲法危機),法界人士解析如下: 

一,司法院長賴浩敏、副院長蘇永欽的「非法任期」,勢必遭曝光與質疑,而「現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之任期有著「非法」的問題,不就是等同對自己開了第一槍。

二,97年任職之五位大法官,馬英九涉嫌瀆職圖利其中一人,也會一併遭到質疑,這等於是馬對自己開了第二槍。

三,大法官任期,馬英九故意搞成是「一人8年」,但是法律明文規定是「一任8年」,大法官的任期問題,勢必引起國會熱烈討論,總統帶頭破壞大法官任期,引起國會撻伐,無異是馬朝自己開了第三槍。

四,監委尚有缺額11人,馬英九都不敢「補提名」了,為何大法官就執意要提名?且今年大法官名單,如經他提名,就形成整個憲法法庭都是他的人,等於整個憲法法庭他「整碗」都拿去。難道立法委員都是死人,不會加以質疑?這種憲法大法官之人選,如此霸道的囂張作法,似是存心激起立院圍剿他,因此,被形容有如自殺般的開自己一槍。

五,馬英九今年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如果遭到杯葛,拒審或審議未過,那些被提名者勢必遭到貼標籤,承受「馬系污名」,這種危及被提名者一生名譽的隱憂,必導致馬身邊人士不只「跳船」而已,而是集體「棄船」,到時,馬英九恐怕有如雄監六名受刑人,自殺後還被補一槍。


法律出身卻不守法 罪證歷歷 終將有事

馬英九會給自己造成這般憲法困境,有如要讓自己坐法自斃,真正的禍因,還是源自於他個人自己一手造成。

探討上述五大自殺之成因,分別來自:

一,司法院正副院長賴浩敏、蘇永欽之「任期非法」部分:2010年,台灣高等法院在院長黃水通負責行政監督之下,爆發司法史上重大醜聞,四名司法官集體貪污,同年七月,司法院長賴英照、副院長謝在全請辭,馬英九提名賴浩敏、蘇永欽接任。

依照當時的法律規定(司法院組織法、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一任八年,繼任者只能接續未完任期,賴英照、謝在全之任期至2011年9月底止,因此,依法,賴浩敏、蘇永欽兩人之任期,只能接續到2011年九月。

然而,賴浩敏和蘇永欽兩人卻在當時規定已經任期屆滿的情形下,一直佔著司法院正副院長的位置。雖然,馬英九特別在今年2月4日通過修法,修改司法院組織法,將原條文中「大法官出缺時,其繼任人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的字眼,全部刪除,但是,賴浩敏、蘇永欽兩人在2015/2/4之前的任職,還是非法的!

二,馬英九處心積慮破壞憲政,在「2008年的彭鳳至大法官辭職案」中,再次得到明證。

也因為馬英九這種歹念,使得他將因此而陷入貪瀆圖利之危機。

彭鳳至大法官是蘇永欽的太太,而蘇永欽是馬英九身邊重要的「司法圍勢者」。

2008年馬英九一上台,就急著安排自己的人馬進駐「憲法法庭」以及「行政法院」兩大系統。這兩個系統,一個負責解釋馬英九種種惡行不會構成「違憲」;另一個則是負責替政府公權力「圍勢」,將政府欺壓百姓的種種「不當處分」,判定為「合法」。

因此,行政法院又名為「駁回法院」,人民告政府非法處分的「判決」,永遠只有一種判決主文 ─ 原告之訴駁回。 

人事布局全依私心 違法圖利自家人馬

彭鳳至為了配合馬英九的掌權計畫,請辭大法官,同時,由馬英九將她安排去接掌「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主管所有「政府當被告」的行政訴訟。

馬英九的「司法人事」布局,事後回顧,看得出來是相當用「心機」在處理。

彭鳳至大法官是陳水扁總統於2003年提名就任,依法,彭鳳至大法官八年任期只到2011年,她的繼任者也只能當到2011年。

2008年,馬英九剛剛上台,國內聲望人氣正高,在此之前一年國民黨杯葛陳水扁的大法官提名,刻意留下「四個」空缺,要給馬英九補提名,馬英九卻一口氣提名五個大法官。

其中「一席」就是補彭鳳至的「缺」。

誰也沒有想到,馬英九處心積慮想要破壞憲政的心機,在總統府的任用公文上,留下了最為明顯的「圖利」犯罪之證據。

馬英九在2008年的總統令上,竟然特別標明:「特任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為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7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事實上,該五位大法官的任期是「不一致」的,其中一位應該是彭鳳至的繼任者,那一位的任期應該只到2011年。

而另外四位的任期也不是到「105年10月31日」止,而是應該與今年要卸任的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四位大法官一起到期。因為這些人是補2007年陳水扁提名時,未能獲得國會通過的缺。也就是應與今年任期屆滿的「林錫堯、池啟明、蔡清遊及李震山」四人一起卸任的。

馬英九利用總統令,為了滿足其「掌握」憲法法庭人事私心,不惜破壞憲法規定之任期,故意扭曲解釋,甚至,因此「圖利」這些「應卸任而未卸任」之大法官「非法」多領取一年多的大法官高薪。

Photo Credit: succo/a> CC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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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帶頭毀憲亂政 先例一開恐將大亂

三,馬英九存心破壞憲法精神,不停對憲法「毛手毛腳」,其中,最為卑劣夭壽的作法,就是將大法官任期「一任八年」,偷偷動手腳,改成「一人八年」,原本,憲法及司法院組織法都很清楚規定,大法官一任八年,其有出缺,其繼任者以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也就是「一任八年」,不論出缺之繼任者是何時繼任,通通「一任八年」之時間一到,就要走人。

該規定將可使得任何總統在位,都無法將「整個憲法法庭」的大法官變成是某位總統「一個人」在派任。

然而,馬英九則是非法硬將「一任八年」,動手腳改成「一人八年」,也就是不管何時上任,只要是出缺繼任,就像在坐計程車一樣,重新跳錶,每個人都有很奇怪也很不規則的「八年任期」。

依照馬英九這種概念,如果有那位總統強勢逼走現任大法官(請辭照准),然而,再重新任命,則每位大法官都是「八年任期、重新起跳」。

且這種手法可以不斷使用,只要看不順眼的大法官,就羞辱他、恐嚇他、刁難他(馬英九即以此手法逼走有任期保障的總長陳聰明),要他請辭,然後重新任命,再八年重新起跳。

「繼任者」永遠都擁有「八年全新」的任期,這麼荒謬的人事任用方式,只有馬英九和他身邊的狗腿人士才想得出來。

依照馬英九這種「一任八年」的作法,將來如果也用在監察委員身上,則去年監委只有16人,尚餘11人未為派任,難道,將來明年當選的總統,重新提名監委之後,這些補提名的監委,將不是和這一屆的監委一起卸任,而堅持他們也要「一人六年」,他們的任期也要重新計算?

明年新當選的總統,如果補提名且經國會通過的監委,他們的任期將和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不會同時卸任?

這麼一來,整個國家的體制也就完全亂了譜,每個大官的任期,都可以隨總統高興而改寫。 

提名權力早已丟失 黨員避之唯恐不及

四,馬英九信心滿滿的在2月25日對著記者宣布,他要開始甄選新的大法官,且甄選小組也正式啟動。

但是,馬英九大概忘了,他已經不是黨主席,他不再擁有提名立委的權力,他也不再擁有民意,他的大法官名單送到立法院之後,他根本無法把握那份名單會有什麼下場。

因為,立委面對明年初的選舉壓力,他們不會再聽命於馬,他們要在意人民觀感。

政壇人士預估,馬英九就算提出大法官名單,立法院很可能也不會排入議程,立法委員不想在這個節骨眼上,還去幫馬英九「安排」人事,還幫馬英九「背書」大法官人事。

大法官的「提名權」是總統的「權力」,但是,立法院有「背書」的義務和責任,當馬英九將他的執政和用人是以「球賽」勝負已分之「垃圾時間」在處理和看待時,國民黨籍的立法委員很可能也是用垃圾時間的「打法」來應付他。

應該,不至於笨到去「力挺」他提出的名單。

再說,馬在國內政壇上的聲望如此低落,他能否找到法學素養夠稱頭的人士,答應出任他提名的大法官?實在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五,萬一,就像他去年在提名監委一般,名單一送出,人選一曝光,被提名「人選」之過往「不堪事蹟」馬上跟著浮出,媒體再大幅報導,被提名者曾經多年來成功隱藏的「往事」,一經提名,反而成了家戶喻曉的「公眾話題」,甚至,只要有那個大法官的法律見解或判決,曾鬧過笑話或出過爭議,那整份大法官的「名單」還要不要審?

如果不審,或是審了不通過,那些榜上的法學者,豈不成為馬英九政治自殺的陪葬者?

在司法史上,若有辦理「司法敗類」之排行榜,馬英九很可能會和黃世銘兩人「角逐」誰拔得「頭籌」,勇居「司法敗類第一名」,這樣的人物,臨走之前,還想要提名大法官,實在是不智之極。

不過馬英九執政這些年來,給國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他往往很奇怪的堅持站在人民的對立面。

因此,他就算提名大法官而搞得自己灰頭土臉,一點不奇怪。 

本文轉載於《法治時報》158期

責任編輯:鄭少凡 
核稿編輯:孫珞軒

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139879/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5-5 13:08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5-5-5 13:14 編輯

呵呵,檢調已經就戰鬥位置準備要惡整台灣人囉!
北檢的楊治宇現在要去惡整高雄人。
接任的蔡碧玉是黃世銘的親信。
您以為法務部羅瑩雪、顏大和總長能幹出什麼偉大的事情?
沒有!絕對沒有!
公平正義,轉型正義,民主自由,都不廉價,全都要靠我們自己去拼出來的!
大家加油,2016年國會拼過半,才能真正救台灣啊!

 

 

檢方人事罕見大搬風 16位檢察長異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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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上午將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法務部高層及檢察長異動名單,台北、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同時換人,共有16位一、二審檢察長異動。(資料照,記者項程鎮翻攝)

2015-04-28  10:10

〔記者項程鎮、林慶川/台北報導〕法務部上午將召開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法務部高層及檢察長異動名單,台北、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同時換人,共有16位一、二審檢察長異動,最受矚目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一如傳聞,由法務部常務次長蔡碧玉接任,現任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升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則由法務部主任秘書周章欽接任,現任雄檢檢察長蔡瑞宗調升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法務部的調動幅度也不小,常務次長由最高檢檢察官謝榮盛接任,主任秘書由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施良波接任,檢察司長由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林邦樑擔任,現任司長張文政升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廉政署副署長由洪培根接任,現任副署長鄭銘謙調升雲林地檢署檢察長。

其餘異動名單如下,花蓮高分檢檢察長邢泰釗、金門高分檢檢察長鄭文貴、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郭珍妮、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張宏謀、南投地檢署檢察長楊秀蘭、基隆地檢署檢察長陳宏達、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黃玉桓、台東地檢署檢察長黃和村、澎湖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王文德、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鄭鑫宏。

現任台南、基隆地檢署檢察長費玲玲、涂達人皆調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屏東地檢署檢察長張金塗調任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上述異動名單經上午檢審會通過後,預定5月7日交接。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30024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5-10 10:57

台灣有七成的民眾不信任司法!

所以,其實也沒差這一筆啦,都是相同的鷹犬爪牙而已。

就讓子彈飛,就讓房子燒,我看您國民黨家大業大,但怎麼撐到2016年一月大選?

哈哈哈)))))))))))))

 

馬涉案時非部長以上 特偵組傾向不受理

字體列印轉寄|plurkshare 
2015-05-09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建議將馬英九、李述德兩人涉嫌違法圖利遠雄趙藤雄資料移送特偵組;檢察總長顏大和昨表示,特偵組是偵辦部長級以上官員涉及貪瀆案件,實務上以被告發人行為時的職務,來決定特偵組有無管轄權;資深檢察官研判,特偵組應該不會受理,本案應移送台北地檢署較適當。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法務部不是偵查機關,等收到北市府廉政會相關函文再做處理。

資深檢察官分析,根據法務部作業流程慣例,收到類似本案卷證,會轉交檢察司處理,檢察司通常先預判案件管轄檢察署,再移交該檢察署;依媒體報導內容,本案是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任內發生,因此應移交台北地檢署偵辦;不過也有檢察官認為,馬英九是現任總統,應移交特偵組才對。

收案先簽結 馬卸任後再辦

這名資深檢察官進一步指出,憲法規定總統有刑事豁免權,因此未來承辦本案檢察署,可能比照前總統陳水扁涉貪瀆案時處理模式,收案後先行簽結,等馬卸任總統職務後,再啟動偵查程序。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87880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4 16:47

 

檢控法務部長 違法壟斷升遷

聲請假處分 今年人事異動恐凍結

 
 
 
檢察官蔡啟文(左圖,讀者提供)打官司要求法務部長羅瑩雪(右圖,《壹週刊》)暫停圈選檢察官調升名單。

【綜合報導】全國各地檢署人事調動在即,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昨質疑,法務部長羅瑩雪違反《法官法》,藉由升遷名單的「圈選權」,壟斷檢察官升遷,難保不會藉此干預個案,蔡昨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法務部立即停止人事審議、圈選等行為,若法院裁准,將使今年度檢察人事異動「卡住」。

司訓所四十一期結業的蔡啟文曾偵辦雲林縣長張榮味收賄案、前立委薛凌夫婦超貸案,他昨痛批:「法務部多年來掌握人事調動,進行黑箱分贓,如果沒有取消部長的圈選權,難保個案不會因此遭干預。」 

要求取消「圈選權」

據《法官法》九十條規定,二審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的任免等事項,是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決議後,再報請法務部長核可。但蔡質疑,法務部違法,另訂審議規則,要檢審會提出職缺的一點五倍人選,讓部長「圈選」升遷名單。
由於檢審會原訂本月二十四日提出候選名單,蔡昨先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假處分,下周再提告「確認圈選權違法」官司,蔡並稱,若敗訴,將聲請大法官釋憲。
法務部發言人陳明堂昨表示,《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是由行政院、考試院依《法官法》授權發布,是兼顧法律及效率的做法,「如果法院裁准此假處分,今年的人事異動會被卡住。」 

「需有衝勁的傻瓜」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支持蔡,「司法改革需要多一點這樣有衝勁的傻瓜,他們是拿前途來拼!」北部一名檢察官指出,現有的升遷制度,讓能力不佳者只要打好關係就有機會升官。檢改會創始人陳瑞仁表示,每個人都有解釋法律的權利,就由行政法院去裁判對錯。另有李姓檢察官表示,不該讓部長沒有人事權力,變成橡皮圖章。 

檢控部長違法各界意見

南部某檢察官:改革重點應是避免政治干預
林姓檢察官:法務部應意識到不要以升遷箝制檢察官辦案
王姓檢察官:提假處分只是讓今年人事調動無法順利進行
網友歐峻郎:連執法者都用圈選這樣的法律架構會公平嗎?
網友黃皇子:該給基層一個機會,司法該改革了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4/36663548/%E6%AA%A2%E6%8E%A7%E6%B3%95%E5%8B%99%E9%83%A8%E9%95%B7%E9%81%95%E6%B3%95%E5%A3%9F%E6%96%B7%E5%8D%87%E9%81%B7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4 17:21

檢察官裡有人槓上法務部長羅瑩雪了!
這個人很有膽識,被稱作傻瓜,拿一生的仕途出來拼。
我們台灣的司法界裡就是需要這種檢察官,而不是特偵組裡的鷹犬爪牙。
請大家為他喝采,為他加油,當他堅實的後盾吧!
一起改革台灣的司法,不再讓司法淪為國民黨私用!

 

檢控法務部長 違法壟斷升遷
聲請假處分 今年人事異動恐凍結
2015年07月14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4/36663548/%E6%AA%A2%E6%8E%A7%E6%B3%95%E5%8B%99%E9%83%A8%E9%95%B7%E9%81%95%E6%B3%95%E5%A3%9F%E6%96%B7%E5%8D%87%E9%81%B7


作者: 櫻桃灣    時間: 2015-7-15 16:16

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5-7-15 16:18 編輯
檢察官裡有人槓上法務部長羅瑩雪了!這個人很有膽識,被稱作傻瓜,拿一生的仕途出來拼。我們台灣的司法界裡 ...
馬龍 發表於 2015-7-14 17:21

一則以喜,一則以憂,替這為檢察官感到擔心,
貼一則新聞上來。


【更新】基市調查站調查官疑墜崖不治 死因待查

基隆市調查站李姓調查員,被民眾發現死在望幽谷風景區岸際。翻攝畫面

 
 

(更新:更改年齡及職稱)

基隆市調查站27歲李姓調查官,今天上午被民眾發現,死在八斗子望幽谷下方潮間帶!

今天上午,民眾在望幽谷上方步道上,撿到李員的皮夾及手機,民眾交到當地派出所,下午近2時許,又有民眾經過望幽谷下方步道時,赫見潮間帶岸際,躺著一名男子,警方根據這2件訊息,查到死者疑是在基隆市調查站服務的李姓調查官,同事獲報後趕到現場指認無誤,警方目測山顛至岸際約近百公尺,研判疑是從高處墜落的,至於到底是失足或自殺,檢警將詢問李員家屬並進行相驗,市調站表示,李員調到基隆只有半年時間,平時表現不錯,負責外勤及內勤工作。(蔡進男/基隆報導)

發稿時間17:22
更新時間18:49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50629/637971/


作者: 櫻桃灣    時間: 2015-7-15 16:26

1. ptt 有死者弟弟的同學轉貼新聞並希望找尋目擊者。
    新聞我就不重覆貼了,只轉載備註
死者是我同學的哥哥,才剛考上而已,也沒任何自殺傾向。
如果有人當天有看到事情發生的過程,麻煩聯絡我,感謝。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752332.A.696.html

2. 隔天一天新聞,自由報導
 

手機直響 新科調查官陳屍忘憂谷

2015-06-30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今年一月結業分發到法務部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的調查官李政豪,昨被發現陳屍在忘憂谷底潮間帶裸露礁岩上,警方從他雙腿骨折、變形研判,李是從近百公尺高的崖頂墜落至崖底,究竟是失足意外、或有意尋短等情,須進一步調查釐清。

  • 剛分發到法務部基隆市調查站的李政豪調查官,昨天被發現陳屍在忘憂谷底礁岩上,岸巡二總隊官兵協助檢警採證相驗釐清死因。(記者林嘉東翻攝)

    剛分發到法務部基隆市調查站的李政豪調查官,昨天被發現陳屍在忘憂谷底礁岩上,岸巡二總隊官兵協助檢警採證相驗釐清死因。(記者林嘉東翻攝)

李母從桃園趕來認屍時難過地說,兒子很乖、又孝順,每月7萬元薪水全都交給她,還說等到他結婚後,才把錢給太太保管,她收下兒子的錢後,捨不得花,替兒子買儲蓄保險;李母說著說著便大哭起來。

母哭︰兒才考上調查官

李母表示,兒子剛考上調查官,這麼一個優秀的兒子,檢察官一定要協助查明兒子死因,還她一個公道。

31歲李姓調查官是清大畢業的高材生,考取調查局後,成為51期結業的優秀新尖兵,一月分發到基隆市調查站負責內、外勤任務。同仁眼中,李姓調查官工作認真,是不可多得的新秀,昨天他陳屍忘憂谷崖底一事傳回基市調查站,同僚十分震驚與不捨。

警方指出,一名女性登山客昨下午在忘憂谷崖頂階梯上,發現一支手機發出聲響,靠近看除了手機,還有一個皮包,立即報警,沒多久,警方接獲另一名男登山客報案,發現李仰躺在忘憂谷底潮間帶裸露礁岩上。警方已在停車場發現李男轎車,將調閱附近監視器與李生前通聯紀錄,以釐清李為何墜崖。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93732

記得ptt還有死者同學出來爆卦,新任檢察官從學生時代就超有正義感。
我等一下找找,找到再轉貼上來。


作者: 櫻桃灣    時間: 2015-7-15 16:41

本帖最後由 櫻桃灣 於 2015-7-15 16:44 編輯

作者jonjonlo7575 (Jon)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新聞] 手機直響 新科調查官陳屍忘憂谷
時間Fri Jul  3 23:39:23 2015

先更正新聞內容:李姓調查官是交大電信碩班 (剛更正是大學念應數,碩班念電信),
                滿30歲,媒體未查證亂報一通。

我是他的高中同學(以下簡稱"李"),剛看到新聞十分震驚,很難相信從小就愛主持公道
的李就這樣走了。

在高中時期,由於學校是男女分班的關係(目前已取消分班制),一個班裡全都男生難免
會玩得比較瘋,捉弄同學、玩摔角、阿魯巴、校內裸泳、鬥蜥蜴,玩到有人生氣搥破玻
璃或翻桌的事情都有發生,但李總是會跳出來幫大家說話,例如有一次有位同學因為不
滿中午便當被偷換菜色,而暴怒翻桌質問全班兇手是誰時,李總是第一時間站出來維持
秩序,跟低頭不語的大家成強烈對比。

充滿正義感的李,高中被大家推選為班長,高二那年,放學李騎著腳踏車載著同學(外號蔥A)回家,後方其他班的同學(外號老爹)騎著機車,差點撞到李,當下後座的蔥A罵了一聲「你白癡喔」之類的話就觸怒了老爹,老爹算是個校內壞學生跟好學生之間的中間角色,自然就找了幾個狠角色說要放學談判,蔥A心想這難免是一頓打,害怕而沒赴約,李叫他別去說有事他扛。

沒去赴約的結果,隔日當然狠角色帶著大隊人馬來踢館了,約莫20幾個人把班上團團圍住叫蔥A出來處理,李第一時間跳出來保護同學,在走廊上面對一群蓄勢待發的人馬,在劍拔弩張的情勢之下,蔥A突然就被他們拖進隔壁班內,關上門準備動手,李當下不顧自身安危撞開門進去救人,跟對方直接幹架,也在身上留下了行俠仗義的痕跡。

當時不解為什麼李可以做到這樣,直到有一次去他家幫忙搬家,瞭解了他家的狀況後,才知道這是後天環境養成的使命感吧,家中排行老大的李,身上總是散發著一股保護弱者的氣息,家中什麼狀況恕我不多加描述,只能透露他把家人照顧/保護的無微不至。

因為李的緣故,班上感情才一直延續到現在,也可說是李把一盤散沙的大家凝聚起來的,之後的同學會也在李的督促下發生,一直到今日,大家畢業後無數的聚餐出遊也未間斷過,當然,像是隔壁房客深夜音量過大擾民,屢勸不聽,李拿著球棒敲門作勢嚇阻的種種事蹟也從未間斷過。

這種個人特質跟使命感,也讓李在今年一月順利考取調查官,到職沒多久的李,終於找到合適舞台的他,卻在幾天前發生了這種事,我跟班上同學都十分痛心,也覺得這件事情疑點重重,「人在離護欄50公尺外墜崖?」「手機錢包都在護欄上?」,更別提這只是個適合全家大小踏青的簡單步道。

---------以下回文
makarok759: 好人                                                                      07/03
最近幾次聚會他也常出席,跟大家談笑風生,大家認為他完全沒有自殺跡象
fish750102: 高調!!希望知道的人可以幫忙!拜託!!                                 07/03
目前大家完全不清楚他最近的工作狀況,希望最近有跟他聊過的朋友
可以分享一些他最近的事
panzerbug: 調查員生活乏味,也許是與理想落差太大,又適應不良            07/04
他把家人看得很重,拋棄家人去自殺,也沒向家人交代後事,我們覺得不太可能
omega000: 會不會真的只是滑倒? 剛上任 還沒碰幾件案子 應該還沒得罪人  07/04
這種情況我們也想過,但越過護欄50公尺外失足不太合理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5937980.A.FEF.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6 09:38

 

檢嗆法部圈選 全因魏揚事件

 
 
 
檢察官蔡啟文昨說,因魏揚遭聲押事件,讓他決定推動司法改革。吳珮如攝

【綜合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兼檢審會委員蔡啟文單挑法務部,質疑法務部長羅瑩雪可透過「圈選權」掌握人事升遷異動,違反《法官法》,但法務部昨表示,部長圈選後還會送檢審會二度審議,指蔡「對法條解釋、認知錯誤」,蔡啟文反批法務部:「知法犯法,心裡有鬼!」並坦言是因「魏揚聲押事件」而決心改革司法。
蔡啟文昨批評,法務部所稱的第二次審議「根本是心理有鬼,明知圈選權違法,才又繞一圈送回檢審會進行假審議!」

法部:蔡不明就裡

蔡並指出,讓部長圈選決定升遷,等於要基層去討好上級,他懷疑就是行政權介入,太陽花事件中魏揚才遭北檢聲押。至於蔡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停止今年度檢察官人事作業案,將於本周五開庭。
但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昨表示,今年人事作業將如期進行,部長沒有干涉檢審會推舉人選,「(蔡)冒然指控違法,我們不以為然。」另對於蔡質疑魏揚事件,法務部晚間指出:「對此種毫無證據、不明就裡之說法,甚表遺憾。」
北檢也嚴正駁斥,沒參與偵辦的檢察官,不宜評論他人案件,太陽花承辦檢察官很優秀,是針對案情決定是否聲押被告。檢察官內部論壇昨也引發論戰,有人仍支持蔡衝撞體制,但也有人說:「本來很挺蔡啟文,但聽到他提魏揚就反胃。」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5/36666004/%E6%AA%A2%E5%97%86%E6%B3%95%E9%83%A8%E5%9C%88%E9%81%B8%E5%85%A8%E5%9B%A0%E9%AD%8F%E6%8F%9A%E4%BA%8B%E4%BB%B6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6 11:34

焦點評論:「檢察柯P」吹響改革號角(林鈺雄)

 
 
 
更多專欄文章

素有「檢察柯P」之稱的基層檢察官蔡啟文,意外當選今年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檢審會)委員後,果然有孤鳥柯P的大膽架式:先是在士林地檢署以非官方票選方式,推選調升二審檢察官和一審主任檢察官的排序名單,打破以往只問「長官關愛」的模式;接著,蔡委員認為目前檢審會提出1.5倍調升名單供法務部長「圈選」的慣例已經違法,遂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法院凍結部長圈選及後續人事任命等行為。

基層檢察官訴諸法院來對抗部長的人事大權,這是台灣檢察史的破天荒之舉,難怪法務部高層立刻跳出來痛斥其誤解法律,蔡委員也反批法務部才是「知法犯法」。小蝦米不惜對抗大鯨魚,到底在爭什麼呢? 
以美河市和大巨蛋為例,當國人看到窮追弊案的竟然是根本沒有調查權的柯P,而不是有法定偵查職責的北檢時,是否想到背後的制度成因呢?再以去年一系列反服貿事件為例,當我們看到檢方對於抗爭公民趕盡殺絕,再小的罪名也不惜動用公權力一一起訴,但對明顯過當的驅離暴力卻自始視而不見時,是否了解這種選擇辦案的罪魁禍首,正是上下一條龍的檢察人事升遷制度呢?操縱檢察人事向來是遙控國內政經大案偵辦方向的慣用手法,假使檢察升遷都是法務部長(內閣閣員!)說了算數,等於是掐住全國基層檢察官的咽喉,試問要如何期待檢察官辦出大案呢?別忘了,這些案件的潛在被告,可能就是部長的頂頭上司或裙帶政商! 

部長圈選於法無據

部長圈選權不但實質不當,形式上也於法無據。依照《法官法》第90條規定,任免主任檢察官應由檢審會決議後報請法務部部長核定後公告;換言之,縱使依照極大化部長權限的法律解釋,部長至多就只能否決明顯不適任之被提命者,並無圈選權;然而,法務部不但自訂違反母法的行政規則(《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這幾年來還得寸進尺,以提名實質超過1.5倍缺額的實務慣例,徹底架空了檢審會的法定權限。
說穿了,由於檢審會提名人數遠大於缺額,有意願及資格的大都會被提名入圍,因此到底誰會當上主任,其實是取決於部長偷天換日的圈選權。檢察界流傳「升遷全看部長(以及圍繞在部長旁邊的檢察高層)口袋名單」的說法,道理在此,口袋名單外的入圍者只是美化帳面的陪榜者。但這根本就顛覆了《法官法》明訂的遊戲規則!法務部豈可知法犯法,還當起集團首謀?
當然,法務部會回應說,主任檢察官現行任免規則是比照《法官法》第90條的檢察長遴任規定辦理。但一來這明顯是魚目混珠,因為《法官法》明確區分兩者的程序,法務部長「僅」對檢察長遴任有圈選權,這是立法者的有意限定,哪可藉由下位行政規則來反轉?二來從立法論來看,甚至於連檢察長遴任的圈選規定都值得商榷。誠如日前陳瑞仁檢察官投書所指出,這幾年來「辦案型」的檢察長早已瀕臨絕種,重大弊案因而無人也無能徹查。 

公民來監督法務部

試問:提拔、圈選現今台面上檢察長的前後兩任法務部長,不用為辦案失能的檢察敗象負責嗎?台灣還要繼續維持這種敞開干預大門的部長圈選制度嗎?
政治貪腐指數和檢察清明程度成反比。檢察柯P既然吹起了沉寂已久的檢改號角,公民社會何不一起來監督法務部的作為呢?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刑事法研究會執行長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6/36667870/%E7%84%A6%E9%BB%9E%E8%A9%95%E8%AB%96%EF%BC%9A%E3%80%8C%E6%AA%A2%E5%AF%9F%E6%9F%AF%EF%BC%B0%E3%80%8D%E5%90%B9%E9%9F%BF%E6%94%B9%E9%9D%A9%E8%99%9F%E8%A7%92%EF%BC%88%E6%9E%97%E9%88%BA%E9%9B%84%EF%BC%89


作者: 櫻桃灣    時間: 2015-7-16 14:37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5-7-16 17:35 編輯

這一則也是跟檢調有關的報導,
就可以看出檢察體系的「官場文化
就是今年漂流木事件搜內湖市公所的案子

https://busongappledaily.wordpress.com/2015/02/19/%E6%AA%A2%E5%AF%9F%E9%95%B7%E6%9E%97%E6%9C%9D%E6%9D%BE%E6%AA%A2%E5%AF%9F%E5%AE%98%E6%B4%A9%E5%AF%86%E6%89%93%E9%9B%BB%E8%A9%B1%E7%9F%A5%E6%9C%83%E6%9F%AFp-%E5%A3%AB%E6%AA%A2%E5%B9%AB%E9%BB%91%E9%81%93/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6 17:36

馬龍發表於 2015-7-7 11:51 | 只看該作者

今年七月裡肯定又會有大戲上演。
小弟正在期待軍警特調裡的大出包、大違紀、大內鬥、大內亂!
到時候,肯定又會掀出許多爛屁股,臭不可聞哦!

(流浪占星師 馬龍 7-07-2015)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6 17:47

檢察官內部有人揭竿起義了哦!
單靠他一個不夠,要對抗整個檢察體系及黨國。
請大家注意了,這個國家會亂,就是因為檢察官都被控制住了,無法摘奸發伏,反而成了國民黨違法亂紀的「圍事者」。
連馬英九的頂新獻金案等等都辦不了!
公民團體及大家都應給予關注,也給予支持!
沒有公平正義,這個國家永遠沒救!


馬龍發表於 2015-7-7 11:51 | 只看該作者
今年七月裡肯定又會有大戲上演。
小弟正在期待軍警特調裡的大出包、大違紀、大內鬥、大內亂!
到時候,肯定又會掀出許多爛屁股,臭不可聞哦!
(流浪占星師 馬龍 7-07-2015)

 

焦點評論:「檢察柯P」吹響改革號角(林鈺雄)
2015年07月16日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6/36667870/%E7%84%A6%E9%BB%9E%E8%A9%95%E8%AB%96%EF%BC%9A%E3%80%8C%E6%AA%A2%E5%AF%9F%E6%9F%AF%EF%BC%B0%E3%80%8D%E5%90%B9%E9%9F%BF%E6%94%B9%E9%9D%A9%E8%99%9F%E8%A7%92%EF%BC%88%E6%9E%97%E9%88%BA%E9%9B%84%EF%BC%89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7-18 09:19

 

小檢槓部長 驚爆檢察長關說

 
 
 
士檢檢察官蔡啟文昨出庭。杭大鵬攝

【綜合報導】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認為,現行主任檢察官升遷,先由檢審會提出缺額1.5倍人選,再交由法務部長圈選,壟斷檢察官升遷導致基層檢察官仰承上意就能高升,他聲請假處分要求暫停此升遷制度,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首開庭,蔡當庭自爆,當選檢審委員後,接過檢察長關說人事升遷的電話,願為此作證。

「圈選制危害司法」

法官問蔡啟文,若駁回假處分,對於他有何不利影響?蔡說,法務部會利用人事圈選權來干預個案,這制度危害人民對司法的信任,也損及其審議權。
法務部代表回應,目前法務部長圈選的主任檢察官,一定是檢審會提出的名單,不會有所謂仰承上意就能高升。
法務部認為,假處分是為避免緊急危難,而蔡已表明無意願升主任,加上檢審會是合議制,目前僅蔡1名委員對此制度有疑議,現行制度對蔡並無任何影響,法官應駁回此聲請案。
但法官也質疑法務部,為何不由檢審會提名足額人選,取代現行提名1.5倍作法,法務部回應,法務部長有權否決檢審會所提名單,若提足額名單卻被否決,得由檢審會重新提名,會比現行制度更曠日費時。 

「自己不想升主任」

庭訊後,蔡說,優秀的檢察官應留在一審,所以自己不會想升主任,《蘋果》問蔡,曾向他關說的檢察長是否為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林朝松,蔡說:「我這樣講很清楚了。」不願說明。林朝松則回應:「我沒意見。」法官將擇期裁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718/36672662/%E5%B0%8F%E6%AA%A2%E6%A7%93%E9%83%A8%E9%95%B7%E9%A9%9A%E7%88%86%E6%AA%A2%E5%AF%9F%E9%95%B7%E9%97%9C%E8%AA%AA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5 11:34

觀點投書:小檢單挑大部長-檢察體系的黑箱升遷 – 風傳媒

檢察體系中,有一個檢察一體原則。在檢察機關上下之間,並不像法官一樣對內可以不受上級法院之支配,而是需受上級檢察機關之指揮,整個檢察機關是視為一個整體,稱為檢察一體原則。

檢察一體的頭頭,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就是檢察總長。但是這個頭頭,卻因為我國實務上的運作,是由法務部長圈選誰可以升任主任檢察官或二審檢察官,而連人事權都不完整,這樣要怎麼帶領底下的檢察官?

在檢察體系中,一審的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是兩個很重要的升遷關卡,只要這兩關能過,未來才有擔任檢察長的機會。所以每每到檢察體系人事調動時,檢察體系就會一陣騷動。

法官法第90條第1項規定,高等法院以下之檢察官之任免是屬於檢審會審議的範圍,並未規定是要先由法務部長圈選人選後再送檢審會審議。對照同條第4項規定:「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職缺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就可以清楚看出,依法官法規定法務部長只能圈選檢察長。所以士林地檢署蔡啟文檢察官的主張,確實應該深入去討論研究!

法務部長是政治任命,誇張一點來說,雖然法務部歸行政院管,但部長等級的任命都是總統決定,所以如果總統覺得某人不錯,就算該人和法律未有任何淵源,一樣可以擔任法務部長。既是政治任命,就得配合行政部門的政策,如果法務部長可以選擇誰可以擔任一審的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那試問那些想升官的檢察官們難道不會投法務部長所好嗎?所以為何蔡啟文檢察官要特別指出「魏揚案」,就是要說明檢察官在目前現實上就是會受政治力左右!

誠然,蔡啟文檢察官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的方式,欲凍結法務部長開始圈選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的動作,確實在行政法上難以成立,但這樣的動作就是要凸顯現行制度的不合理。

蔡啟文檢察官在提起「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前,就在士林地檢署推動由檢察官票選適合升任一審主任檢察官的人選,可見蔡啟文檢察官確實是有心挑戰現行的檢察體系升官規則。除了士林地檢署外,彰化地檢署的檢察官們前一陣子也進行升任主任檢察官的問卷投票,看來檢察體系內部確實有不少人認為現行制度不夠透明需要改變,當然或許短期不易看出成效,但至少是個檢察體系內部反思的開始。

平心而論,現任的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大多應該都夠格擔任這些職務,但我們該去檢討的是制度的問題。檢察體系的升遷就是不夠透明,白話一點就是黑箱!

連如何擬出要送給法務部長圈選的名單都沒有一套清楚透明的規則,當然連法務部長如何進行圈選,都是看部長的心情,這樣怎會讓基層檢察官服氣?不要忘了,如果無法擔任一審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那在檢察體系中就幾乎不可能擔任檢察長了。

法務部以大動作回應蔡啟文檢察官,但卻始終不願意說清楚為何法官法只規定檢察長由法務部長圈選,現在卻連一審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都一樣由法務部長圈選?那些審議規則可以凌駕法律規定嗎?這樣豈不是違反法律優位原則?

甚至進一步去想,為何檢察長要由法務部長來圈選?這樣的法律規定應該也很不合理,畢竟真正帶領檢察體系的應該是檢察總長,所以關於檢察長的人事權也應回到檢察體系內部由檢察總長主導。

至於法務部舉司法院也可以決定法院庭長升遷,也沒有侵害法官的獨立性要反駁蔡啟文檢察官,這真是混淆視聽!

法官獨立審判是規定在憲法第80條,所以法官本來就可以也必須獨立審判。但因為檢察官是受檢察一體原則之拘束,根本不可能獨立辦案。法官和檢察官的職務性質差異這麼大,法務部舉此例是要拿出來唬人嗎?

此外,法院庭長是行政性質,是協助法院院長處理行政事務為主,由主管司法行政事項的司法院來主導,爭議並不大。但主任檢察官和二審檢察官是要主導辦案的,也就是可以管底下的檢察官要如何辦案,並非只處理單純的行政事務!更不要忘了司法院長一定是大法官,是有任期保障的!法務部長卻是由政治任命,沒有任期保障。這樣的不當類比,虧法務部講得出來!

總而言之,蔡啟文檢察官對檢察體系不透明的黑箱升遷制度開出質疑和改革的第一槍,對此我們深感佩服!也希望法務部和檢察體系的高層們能深自省思檢察一體的目的和法官法規定的精神所在,別再想以黑箱升遷左右人事命令,才能找回人民對檢察體系的信賴。

*作者為哈佛大學法學博士

https://tw.news.yahoo.com/%E8%A7%80%E9%BB%9E%E6%8A%95%E6%9B%B8-%E5%B0%8F%E6%AA%A2%E5%96%AE%E6%8C%91%E5%A4%A7%E9%83%A8%E9%95%B7-%E6%AA%A2%E5%AF%9F%E9%AB%94%E7%B3%BB%E7%9A%84%E9%BB%91%E7%AE%B1%E5%8D%87%E9%81%B7-%E9%A2%A8%E5%82%B3%E5%AA%92-214000160.html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13 17:45

1 小時 · 
 

請問羅瑩雪,妳還要為虎作倀到何時?

 


作者: lilicoco    時間: 2015-8-14 18:58

本帖最後由 lilicoco 於 2015-8-14 19:00 編輯

【說法】起訴太陽花的檢察官升官

2015/08/14

文 / 高榮志

起訴太陽花運動者的檢察官,幾乎都升官了。偵辦318佔領立法院案的陳玉萍檢察官,升任台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偵辦324佔領行政院案的張智堯檢察官,升任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另一位鄧定強檢察官,升任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偵辦411路過中正一案的謝奇孟檢察官,升任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究竟這是一種「正常」還是「不正常」,值得探究。

當然,這樣的標題,暗示著升官和起訴太陽花,具有高度的關聯性,或許不太公平。可能這些檢察官只是優秀,平常就辦案優異。然而,整個太陽花運動影響台灣甚鉅,也普遍受到社會大眾的肯定。檢察官大規模起訴參與者,是幫著執政者,和多數的民意對著幹,心裡不可能完全沒個想法(如果連這個感覺都沒有,檢察官的知識常識與自我意識,也太令人失望)。強力的偵辦,可能是上級的要求,也可能是自己的獨立判斷,對檢察官的評價,會不太一樣。當然,這也跟對「檢察官定位」的「想像」有關。檢察官總希望自己有更大更獨立的辦案空間,但也多是明哲保身,敢挺身而出爭取的人,寥寥無幾。

上級要求就照辦,有想法不敢或不願提出來反駁辯證。那麼,檢察一體只是藉口,充當打手,跟著上級「一體挨罵」,也是剛好。把太陽花運動,當成一般的案件處理,想要「平常心看待」,不過是一種不切實際的遁辭。統一偵查標準,明確起訴範圍,定義法律解釋,舉凡處理這種重大的社會爭議案件,這都是必要且重要的。說句坦白的,檢察官內部,對於起訴的門檻標準與範圍,都可能會有不同的聲音。如果不先藉由小組會議、檢察官會議、甚或檢察長會議,適當且充份的討論並決定這些偵查或起訴標準,並且明確由上級承擔政治責任與輿論壓力。除了容易各吹各號之外(雖然起訴太陽花似乎有志一同),倘若日後發現有濫訴之虞,基層的承辦檢察官要負起全部責任,檢察長與其他授意的檢察高層卻閃身無事,這是一種嚴重的權責不符。



檢察長要有擔當

台北地檢署被指成打手與幫凶,前檢察長楊治宇,要負起最大的責任。他明確地作出了價值選擇:護衛執政者,警告運動者。同時,也包庇了執法過當的員警。不管是承受上意或鄉愿懦弱,這都是他的選擇。或許,現行法制未彰,有濫權也不一定能追究到他的責任,但歷史早有一定的評價與定位。

當然,台北地檢署檢察長動輒得咎,相信他一定有很多的苦水。但別忘了,這個位子的權力鉅大,既然想接受這個位子、敢接受這個位子,就要有相當的決心。再多的苦水可以理解,卻不值得同情。權力越大,責任越大,這不只是蜘蛛人的電影台詞。

一個優秀的檢察長,對外,要有承受壓力的擔當與負責的魄力,不是一句「尊重檢察官獨立辦案,謝謝指教」就搪塞過去。對內,要能授權並充份和檢察官溝通,不是神龍見首不見尾隱身幕後,讓下屬揣摩上意,或透過隱晦的方式,指導辦案的方向。

以起訴太陽花運動者為例,採越來越重的法條,用越來越空洞的事實認定,以越來越誇張的法律解釋。絲毫不掙扎就下重手,這已超越法匠而成酷吏。對於濫權打人的警察,視而不見。兩套辦案標準,簡直已成縱放的共犯。台北地檢署確實就是踩了立場,做了決定:協助高層,反對太陽花。

因著偵查不公開,一般人或許不知道檢察官開庭的樣貌,但被起訴的這些社會運動者、參與者(可能是目前台灣最有公民意識的一群人),對於理應代表正義形象的檢察官,都已在心裡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為什麼只辦我,不辦警察?」

「為什麼明明是警察先動手,卻變成我妨害公務?」

「群眾明明就是自發性的集會,為什麼硬要說我是『煽惑他人犯罪』?」

「為什麼《集會遊行法》是違憲的法律,檢察官還硬要用來起訴?」

「為什麼檢察官完全不懂『表現自由』?用身體綁鍊子擋車,居然變成『公共危險罪』」?

檢察官對於法律解釋的「逆向操作」,看到一些可能的違法行為,就寧殺錯、不放過,抓到一些法律能夠解釋的小空間,就痛下殺手。活脫像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現代版,檢察官真能捫心回答人民上述的那些疑問?

這些酷吏般解釋法律的起訴,以及對打人警察的按兵不動,都是楊治宇要一肩承擔的責任。不管這是他真心的信仰,還是揣摩上意的判斷,或是承受指示的決定。當然,換來的甜美果實,是上級終於如其所願,將其調升至其心所屬的單位。這是一種心照不宣的利益交換。



檢察體系幫派化?

這種利益交換最糟的,就是會興起一種「風行草偃」的惡性循環。試問,楊治宇如果違逆上級的意志,對於太陽花運動,有著像社會大眾般的普遍同情,還會如此雷厲風行的大規模起訴?如果不做,還有可能會如願升官嗎?聰明優秀如檢察官,人人心裡難道不會各有想像?

檢察官辦案空間之大,其中「眉角」之多,看看前特偵組檢察官鄭深元《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的流弊及改進之道》一文,就會讓人膽戰心驚。如果辦太陽花,都是檢察官自己的獨立判斷,上級完全沒有插手介入(雖然覺得可能性實在不高)。那麼,這也讓人覺得有點無奈。

因為,承辦檢察官對於參與太陽花的運動者,普遍不存在著太多的同情。頂多,就是有人稱讚,總算遇到有檢察官,問案態度十分客氣,沒有把他們當成是重大罪犯,凶惡對待。

只是,檢察官代表國家,而不是執政者,負有客觀性的義務。對於被告有利和不利的地方,都要一併注意,不能以追殺人民為職志。更何況,面對執政者可能的報復性提告,執法者疑似的濫行移送,檢察官都有篩選的義務。

只是這些提醒,檢察長所信任的「紅牌」檢察官,大概聽不進去。畢竟,受到長官的器重,「不好意思」自己「意見一堆」,「給長官添麻煩」。反正,法律有解釋的空間,別被抓到小辮子就是。檢察獨立,外人能奈我何?

當然,不少基層檢察官並不是沒有怨言,只是敢怒不敢言。但這卻讓檢察體系像極了幫派裡的堂口勢力,聽話者分贓高升,不乖者修理壓制。檢察官們苦水不少。然而,批判檢察長的相同邏輯,也會適用到檢察官的身上。相對於一般平民,檢察官位高權重,進廚房就不要怕熱。選擇聽話升官,就要接受檢視。

檢察官都是最優秀的人才,理應有多方辨證,獨立思考的能力。但從另一個角度看,每每優秀的人才,舉凡經歷過一次「第一名」的表現,其實,就是服膺於被設定好的體制一次。從小學到大學,從考試到升官。聰明的孩子,知道遊戲的規則和師長的好惡。久而久之,跳脫框架的思考能力,或許就鈍化了。

把所有的責任,都推到承辦的基層檢察官身上,有點不太公平。正如前述,前檢察長楊治宇要負起最大的責任。同時,要求檢察官隻身對抗體制,或許也是強人所難,不如好好改善不良的體制。

因此,如果基層檢察官也同意這樣的論點,就不應該在體制的改革時刻出現時,默不作聲。保持沉默就是穩固不良體制的共犯,正如同只想明哲保身默默升官的心態也是。沒有表達出自己的獨立意見,並為起身捍衛心中理想的檢察官體制,再多的苦水與抱怨,也很難引發外人的同情。



本文作者高榮志,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http://pnn.pts.org.tw/main/2015/08/14/%E3%80%90%E8%AA%AA%E6%B3%95%E3%80%91%E8%B5%B7%E8%A8%B4%E5%A4%AA%E9%99%BD%E8%8A%B1%E7%9A%84%E6%AA%A2%E5%AF%9F%E5%AE%98%E5%8D%87%E5%AE%98%E4%BA%86/?utm_campaign=shareaholic&utm_medium=facebook&utm_source=socialnetwork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15 07:44

回復 93# lilicoco 


      真是叫人憤恨難消啊!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17 08:4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19 07:45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19 12:29

賴清德:準備打憲法官司 將帶頭呼籲廢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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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9  08:0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市長賴清德就算被監察院彈劾也堅持不進議會,他近日接受週刊專訪強調,進議會根本不是問題,李全教什麼時候要進法院?才是社會更需要關注的事情。他說,進議會沒有時間表,只要時機成熟就會去,同時也不會犧牲台南市民的權益。

  • 賴清德認為彈劾案有政治力介入,對他是欲加之罪,若對他處分確定,定會打憲法官司,帶頭呼籲社會廢除監察院。(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賴清德認為彈劾案有政治力介入,對他是欲加之罪,若對他處分確定,定會打憲法官司,帶頭呼籲社會廢除監察院。(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壹週刊》專訪賴清德,針對自己以拒絕黑金為由拒入議會,而遭監院彈劾再度回應表示,李全教用司法手段拖延官司,賄選案拖延近8個月沒進展,監院卻火速彈劾他,情勢變化之快讓人出乎意料之外,明顯有政黨高人利用監察院整肅他。

賴清德透露,已經收到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公文,15天內將進行答辯由於自己是民選首長,可能面臨的處分是申誡或撤職,若對他處分確定,定會打憲法官司,帶頭呼籲社會廢除監察院。他反問,自己不進議會,人民權利有受損嗎?有出現憲政危機嗎?認為彈劾案有政治力介入,對他是欲加之罪。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1676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22 10:38

本帖最後由 馬龍 於 2015-8-22 10:41 編輯

這就是人民為什麼對這個政府、這套司法完全沒有信心的原因!
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可以繼續玩、繼續亂搞沒問題,保證民調、選票繼續直直落!
這筆帳記在牆上,等待明年0116時再來算總帳!

(流浪占星師 馬龍 8-22-2015)

 

 

李蒨蓉15人竟不起訴

勞乃成毀軍紀 貴婦團爽玩阿帕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822/36736231/%E6%9D%8E%E8%92%A8%E8%93%8915%E4%BA%BA%E7%AB%9F%E4%B8%8D%E8%B5%B7%E8%A8%B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22 10:44


作者: 馬龍    時間: 2015-8-26 07:21

關鍵司法改革 時代力量盼小英具體承諾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蔡英文今天發表「2016總統大選蔡英文司法改革政見」,時代力量對此表示,綜觀整份司法改革政見,她對許多關鍵性的司法改革議題,採取模糊立場,對於具有前瞻性改革措施,也未清楚表示態度,仍有美中不足之處。時代力量成員長期投入司法改革運動,期許蔡英文更有魄地對司法改革措施,作出更具體承諾。

 

時代力量針對蔡英文揭櫫的「建立人民真的法院」、「健全違憲審查機制」以及「全面檢討違反刑事人權保障之現況」等改革理念,時代力量均表支持贊同。

 

針對推動司法改革的方式,總統固應出面領導,但過去大拜拜式的「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早被學者專家及司法改革團體所詬病。時代力量主張必須透過設立「司法改革推動委員會」維持經常運作的組織,才能有效進行司法改革推動,並持續評估監督成效。

 

有關「司法民主化」的議題,現行馬政府推動的「觀審制」,時代力量指出,早被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一致抨擊為作假戲,不值一評。真正政策辯論的焦點,在於應採「陪審制」或「參審制」,但蔡英文主席對此問題則尚未清楚表態。時代力量基於各國法制經驗與台灣現況問題之診斷,清楚揭舉改採「陪審制」之主張。

 

針對違憲審查機制之健全,在立法院上個會期審理「大法官案件審理法」時,時代力量表示,現在最為關鍵的問題在於「憲法訴願」制度之確立。民間司改團體及許多學者專家均認為必須建立「憲法訴願制度」,才能有效保護人民基本權利。具體而言,我國大法官解釋制度並不能針對司法裁判提起憲法訴願。只能針對法律或命令提起大法官解釋。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每年受理針對裁判的憲法訴願高達四千多件案件,我國大法官每年做出的解釋則經常不到十件,導致釋憲制度嚴重萎縮,大法官做為憲法守護者之成效不彰,難以有效發揮釋憲者守護人民基本權之功能。因此,時代力量主張建立憲法訴願制度,讓大法官真正成為人民基本權利的捍衛者與守護者。期待蔡英文能夠強化這方面的主張。

 

有關司法裁判活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現行國家賠償法要件過於嚴格、與法治先進國家的設計不符,時代力量認為,此等不合理的嚴格限制應予改革,使人民能夠針對違法的司法裁判行為,有效獲得賠償。

 

針對因審判過度延遲而侵害人民權利,時代力量主張應比照國際人權公約,增訂「侵害受迅速審判的國家賠償責任」。就此部分的主張,亦未見於蔡英文的政見,期待蔡英文能進一步強化,才能真正符合其所揭櫫之人權保障理念。

 

https://tw.news.yahoo.com/-130227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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