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父母等6至親的翁仁賢,出庭時對媒體提問有無向家人道歉,笑而不語。(資料照)
2020-04-01 21:48:48〔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燒死父母等6親友的桃園男子翁仁賢,犯後無悔意,判死確定,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1日)簽下執行令,高檢署接獲通知,火速執行槍決。法務部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審慎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
法務部表示,蔡清祥1日批准死刑犯翁仁賢之執行令,今晚由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警及法醫師,在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刑場執行完畢,已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師複驗確認死亡,完成執行程序。
法務部解釋,翁仁賢無進行任何司法救濟程序與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及其精神狀態、理解能力等均無異常之情形,並考量所犯是剝奪他人生命法益之殺人罪,其案發時以潑灑汽油火燒之殘酷手段殺害年邁手無寸鐵之親生父母、仍就讀醫學系六年級之親姪2人與素無仇隙之姪媳及其父之看護共6人,手段兇殘、泯滅人性,視人命如草芥,令人髮指,除使被害人無辜喪命,並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哀痛與天倫夢碎之悲劇外,更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情形,綜合審酌後認仍須依法執行,以落實依法行政,並彰顯司法正義。
法務部解釋,我國的死刑政策,是逐步廢止死刑,然因我國實體法上仍有死刑之規定,故現階段是窮盡所有的救濟程序及就有無法定停止執行事由等進行詳盡審核後,審慎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
法務部強調,人權保障為普世價值,也是我國人權立國的圭臬,本部向來堅持及守護,所以對於死刑犯之執行,竭盡「求其生而不可得」情形下始依法執行,兼顧死刑犯之人權保障與被害人及其家屬權益維護,並維持刑罰最後手段之嚴厲性及發揮刑罰抗衡犯罪之功能,俾維護社會安定,保障絕大多數善良民眾的安全與福祉,這也是責無旁貸的責任。
由於各界對死刑存廢尚無共識,法務部指出,仍會持續與國內外主張廢除或停止執行死刑之團體或人士溝通,並研議相關配套機制,堅實社會安全網、強化被害人保護、推動修復式司法、加強人權觀念宣導與法治教育扎根,期能消弭民眾疑慮以逐步凝聚民意共識,在有合理、合宜之替代方案下,研議可行之具體措施,以符合國際人權趨勢及堅守法治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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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火燒死6至親的翁仁賢,出庭時態度囂張,還曾在高院更一審時辱罵法官,還押時比中指,表示這是他的心聲。(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2020-04-02 05:30:00伏法前仍無悔意
〔記者王定傳、陳慰慈/新北報導〕死刑犯翁仁賢昨在台北看守所內得知「死刑令」來臨時,一度拒絕前往刑場,逼得高檢署法警及北所管理員把他硬拖入刑場,檢察官問他有無遺言時,翁竟嗆:「這事沒完,要好好的保重身體,等我再追殺你們幾次輪迴」,表示不放過家人,伏法前仍毫無悔意。
翁仁賢大哥翁仁焜昨晚聽聞胞弟伏法後表示,「不想領回遺體」、「已經沒辦法把他當作家人」。
縱火燒死6名家人的翁仁賢個性怪異,自忖難逃一死,開庭時囂張跋扈態度可謂歷來未見,他曾在法庭上辱罵大哥等家人,嗆要殺他們幾個輪迴,甚至罵承審法官是「恐龍法官」、「丟人現眼」、「胡說八道」等,面對媒體拍攝時皆面帶不屑神情比中指,甚至堅持坐在法庭地上開庭,被認為是罕見的「史上最惡殺人犯」。
翁昨在北所舍房內獲知要被帶往刑場槍決時,情緒變得十分緊張,一度抗拒前往刑場,逼得法警及管理員最後是硬把他拖入刑場開庭。據了解,檢察官先在刑場旁的簡易法庭開庭確認人別,詢問姓名、地址等個人資料,伏法前,檢察官問他有無遺言時,翁仁賢仍嘴硬,「這事沒完,要好好的保重身體,等我再追殺你們幾次輪迴」,表示不放過家人,毫無悔意。
一度拒打麻藥 1槍沒死 再補1槍
翁仁賢還笑稱,鄭捷怕痛,不想像他一樣,拒絕法醫打麻醉針,要「好好享受死亡的過程」,不過經執行檢察官溝通後,才同意打針,藥效發作後,翁仁賢被拖入刑場中央,趴在鋪有棉被沙地上,法醫以聽診器畫出心臟位置,由法警從背後瞄準射擊2槍,結束他罪惡的一生。
葬儀業者接手將翁仁賢抬進黑色廂型車內,車內播放佛經,從北所側門(俗稱生死門)離開,奔赴中壢殯儀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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