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戴寧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10年來利用包括郭姓前小姑等4人當人頭領取公費助理費、年終獎金及春節慰問金共約519萬多元,檢方偵結認為戴寧將犯行推委給已逝父親,犯後態度不佳,依貪汙罪起訴,並建請重刑24年。

檢方偵結指出,公費助理是由嘉義市議會編列預算支應給各議員聘用助理薪資之用,直接撥款至各公費助理帳戶,並不屬於議員薪資,戴寧自2010年3月1日至今連續擔任第8屆至第10屆議員,自2012年6月起至今年2月間,由陳姓、郭姓、邱姓及曾姓等4名助理領取薪資及年節獎金,

但4人實際未擔任公費助理工作,或僅偶有協助,卻未支領薪資,且分別於不同期間向嘉義市議會申報4人為公費助理,4人的帳戶或由戴寧管理,或由助理從帳戶提領出來後交給戴寧私人使用,共詐得518萬7774元。

檢方痛斥戴寧擔任嘉義市議員長達12年,肩負選民監督市政的付託,卻利用職務詐領巨額公費助理費,敗壞官箴,違背社會大眾對於公務員廉潔的要求及期待,犯後矯飾卸詞,矢口否認犯行,且推諉稱已逝父親戴建三所為,犯後態度惡劣、未見悔意,建請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以資懲儆。

外傳此案經人舉報,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站發動偵查,今天依貪汙罪起訴戴寧,4名人頭助理及郭姓前夫、溫姓辦公室主任等6人均緩起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511001283-260402?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