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志翰
對於出身特權階級的人,特權不是需要刻意動用的手段,而是與生俱來的空氣、刻在骨子裡的呼吸。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李柏毅(非民進黨籍高雄市立委)的爭議,赤裸詮釋了「權貴階級的理所當然」。
你我陪家人掛急診,哪次不是焦急煎熬?醫療資源緊繃,等上四、五個小時並不罕見。李柏毅因八個月大女兒發燒掛急診,就大鬧急診室。難道只有權貴的女兒是「寶」,只有他們懂得焦急,平民家人遭遇病痛就不焦急嗎?
當時留觀區滿是病患,他卻連等卅分鐘都無法忍受。哪個平民能無視醫療隱私規範,對醫護錄影,遭勸阻後再憑議員身分咆哮?更遑論向員警施壓:「打給你們局長、我認識你們局長」,讓分局長到場敬禮,甚至揚言控告勸阻的醫護!
這不只是父親的焦慮,更是官威。在他眼裡,急診室理應為他服務;世界不照特權邏輯運轉,就呼叫高層鎮壓基層。
這種對特權的渾然不覺,也反映在政治價值觀上。蔣萬安長子獲選市府公費國際交換生,引發利益迴避質疑,李柏毅竟反問:「特權在哪裡?」這些政二代、政三代真看不見特權。在他們眼裡,好處本來就是權貴這樣拿的,不懂平民凡事都得排隊,也可能被拒絕。
李柏毅咆哮醫護恐涉及妨害醫療業務,警察應主動制止、依法處理,而非敬禮。權貴活在當下,骨子裡卻停留在無人敢質疑的威權歲月。受害醫護應據理提告,公權力更須硬起來,依法究辦,不能卑躬屈膝。唯有法律制裁與社會監督,才能讓他們明白:如今已是民主的二〇二六年,那些如呼吸般自然的特權,終將無所遁形!
(作者是國中教師)
就事論法
◎ 高元智
台北市議員李柏毅帶女兒赴急診,遭爆斥責醫護、要求找主管並揚言提告。他事後坦承因焦急「確實有大聲」並致歉,卻強調戴口罩、未表明議員身分,沒有耍特權或藉官威施壓。但爭議核心是醫療秩序是否受干擾,法律判斷應看具體行為與影響,而非是否亮出官銜。
《醫療法》第廿四條第二項明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方法,妨礙醫療業務執行;第一百零六條並訂有相關行政及刑事責任。法律保障的是醫護執勤安全與醫療運作秩序。是否表明議員身分,並非違法要件;應釐清當時言語、舉止、持續時間及情境,是否造成實質干擾,達到法律所稱的妨礙程度。
人民有權提起訴訟、主張權益,但訴訟權是法律救濟的權利,不是醫療現場的施壓籌碼。若揚言提告與持續斥責、要求主管出面等行為交織,已干擾醫護執勤,就不能用「只是太焦急」帶過。焦慮可以理解,卻不能凌駕醫療專業與現場程序。
急診分流與處置有專業標準,不能由聲量、身分或壓力決定。醫護分神應付情緒衝突,不僅影響工作環境,也可能排擠其他病患的醫療資源與照護權益。未亮出議員身分,僅說明未明示主張特權,不能成為迴避言行責任的理由。
醫療現場不是權力競技場,更不是情緒宣洩的出口。任何人的身分、情緒或壓力,都不能凌駕專業與程序。法律判斷看實際作為,公共責任要求自我節制。真正該檢視的,不是有沒有耍官威,而是言行是否逾越法律與公共責任的界線!
(作者是法務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