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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腸花論壇觸《集遊法》 音地大帝獲判無罪

 
 
 
「音地大帝」(圖)出庭曾把雞排妹原味內衣製成藝術品做為證據。資料照片

【張欽╱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前年4月退場後,網路名人「音地大帝」姚介祥在凱道舉辦「大腸花垃圾話論壇」,讓民眾盡情開譙,還因雞排妹當眾脫下內衣掀起高潮,因警方當時4度舉牌「音地」都沒有停止大腸花,因此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起訴,台北地院昨判姚男無罪,可上訴。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527/37238618/%E5%A4%A7%E8%85%B8%E8%8A%B1%E8%AB%96%E5%A3%87%E8%A7%B8%E3%80%8A%E9%9B%86%E9%81%8A%E6%B3%95%E3%80%8B%E3%80%80%E9%9F%B3%E5%9C%B0%E5%A4%A7%E5%B8%9D%E7%8D%B2%E5%88%A4%E7%84%A1%E7%B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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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告林全涉瀆職 洪秀柱:支持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30日電)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今天表示,支持立委陳學聖對行政院長林全提告。她說,太陽花學運最後攻占官署,逾越法治,是不對的行為。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表示,行政院長林全對太陽花學運撤告,已經違背法令、廢弛職務,將依照瀆職罪對林全提告。對此,國民黨主席洪秀柱表示,太陽花學運人士攻占官署的行為逾越法治,陳學聖只是做了與社會大眾有同樣想法的行動。

洪秀柱今天主持國民黨新北市黨部主委布達典禮,會後接受媒體提問時,被問到陳學聖的提告,提出上述看法。

洪秀柱表示,陳學聖只是做了一個社會大眾,有很多同樣想法的行動而已,太陽花學運,有很多學生是很可愛的,他們的訴求和理想性不是不對,但最後去攻占官署,去做了逾越法治的行為,這是錯誤的。

洪秀柱說,若無法遏止這樣的行為,重視法的精神,以後的社會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的狀況,對於陳學聖提告,洪秀柱說,「我支持陳委員。」1050530

https://tw.news.yahoo.com/%E9%99%B3%E5%AD%B8%E8%81%96%E5%91%8A%E6%9E%97%E5%85%A8%E6%B6%89%E7%80%86%E8%81%B7-%E6%B4%AA%E7%A7%80%E6%9F%B1-%E6%94%AF%E6%8C%81-121139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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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黨工們,吃屎去吧!》


這兩天發生這件事情,讓我心情大好,喜孜孜的,藏不住竊喜,暗爽、明爽,笑得合不攏嘴來囉。

就是國民黨黨工要失業了啦~~~~~~

哈哈哈,我們每個愛台灣的人或多或少都受到過這些黨工們的騷擾,非常討厭的傢伙們,而且為數眾多!

如今就要失業了,哇哈哈哈哈))))))))))))

這不是報應,什麼才叫報應?爽啊!!!!!


我還要奉勸台灣所有的企業主千萬不要收留聘用這些黨工們啊,理由很簡單,簡述如下:


1. 這些黨工們不會做事,只會搗亂,舉例來說,先前國民黨舉出「一例一修」的笑話,就是黨工們的傑作,立委請他們改,又倚老賣老不肯改,就讓國民黨的抗議貽笑大方!類似事件,不勝枚舉啊。


2. 這些黨工們沒有智慧,沒有判斷力,無法看清楚主流民意,到了企業裡也無法看清楚主要市場趨勢流向,辦不了事,成不了事,只會吃了米耶啦。


3. 這些黨工們「官僚衙門習氣深重」,去到企業裡再來搞那些國民黨文化裡的逢迎拍馬,一下子又「伯公」、「泰公」、「你娘的客兄公」等等亂叫,這個企業穩死無疑!


4. 注意,就是這些黨工們把國民黨這麼大的機構都做到倒了。您的事業體有國民黨這麼大嗎?都是衰神瘟神哪!


5. 說這些黨工們是「溫室裡的花朵」,真是太過獎了,絕對不配!花朵至少還會綻放芬芳啊,這些黨工們只會吃屎拉屎,到處放臭屁臭彈,還把國民黨做到倒,這只能用「糞坑裡的蛆蟲」來形容,雖然粗魯,但非常貼切。


6. 任何企業收留這些國民黨黨工,必倒無疑!必死無疑!


相反地,我會奉勸台灣有眼光、有遠見的企業主們,要請人,請第一優先聘請「太陽花學運」裡的學生們,理由也很簡單,簡述如下:


1. 這些學生們有智慧,有理想,有勇氣,有膽識,有謀略,懂組織,扭轉了台灣歷史大局,這些學生們是真正未來偉大的人物啊!


2. 他們愛台灣、愛這個國家,不滿馬英九的國民黨在賣台,能夠看清楚大局,奮勇衝進立法院,確實是智慧過人!膽識過人!


3. 他們在公司裡不會是唯唯諾諾的奴才類型人物,他們或許會跟老闆、總經理、管理階層的意見相反,但絕對是會愛公司,忠誠於公司的!


4. 他們的「野性」、「奮戰精神」,將為您暮氣沈沈的企業體注入新的活力、生命力,創新思維,整體再造,公司在全球白熱化的競爭中才能出頭!


5. 這些學生們都具有「獨力作戰」的精神與能耐,您就是把他們丟到非洲、西伯利亞、南北極,他們也能夠像個馬達一樣自己轉起來,而且轉得好,保證這樣的企業一定賺錢!


6. 當老闆的人能夠有這麼一群優秀的員工在為您拼命,您就可以高枕無憂,天天去度假,公司營收還滾滾而來。


慣老闆們」要出走的請趕快,我們等著這批年輕人多接受一些歷練,快快成長,未來10年~20年,等這一批年輕人站上檯面,台灣將會全面翻新,完全不一樣囉!


我對這些太陽花年輕人充滿了信心與希望!


國民黨黨工們,吃屎去吧!哈哈哈哈哈)))))))))))))


(流浪占星師 馬龍 8-12-2016)


黨產大追討 國民黨800黨工薪資首當其衝
分享 分享 留言 列印 A-A+2016-08-11 14:33 聯合晚報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
http://udn.com/news/story/10214/1888497


顧立雄訂時程 年底國民黨黨產歸零
作者呂雪彗、楊孟立、周思宇、王正寧╱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6年8月12日 上午5:50
https://tw.news.yahoo.com/%E9%A1%A7%E7%AB%8B%E9%9B%84%E8%A8%82%E6%99%82%E7%A8%8B-%E5%B9%B4%E5%BA%95%E5%9C%8B%E6%B0%91%E9%BB%A8%E9%BB%A8%E7%94%A2%E6%AD%B8%E9%9B%B6-215004466.html


林全揮刀:不當黨產 不能拿來支薪
聯合新聞網作者記者李順德、周志豪╱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6年8月12日 上午3:36
https://tw.news.yahoo.com/%E6%9E%97%E5%85%A8%E6%8F%AE%E5%88%80-%E4%B8%8D%E7%95%B6%E9%BB%A8%E7%94%A2-%E4%B8%8D%E8%83%BD%E6%8B%BF%E4%BE%86%E6%94%AF%E8%96%AA-1936000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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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宣判】黃國昌、林飛帆等22人全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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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黃國昌等人回應、照片)
2014年3月18日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為抗議立法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率群眾佔領立法院,引發318太陽花學運,事後,林飛帆、陳為廷、立委黃國昌等22人,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台北地院歷經2年多審理,今天早上11時判黃等22人全部無罪。黃國昌得知獲判無罪,表示:「我們本來就一直主張無罪,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力。」佔領立院被起訴的22人包括,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魏揚、賴品妤、李惠仁、周馥儀、黃郁芬、曾柏瑜、陳廷豪、蔡丁貴、李夙儒、黃國陽、許順治、王溪河、王文斌、陳建斌、莊程洋、余能生、吳灃洪、賴富榮、林楷翔等,其中黃國昌在學運後當選立委。其中被起訴煽惑他人犯罪共9人,包括黃國昌、周馥儀、黃郁芬、陳為廷、魏揚、林飛帆、曾柏瑜、陳廷豪、蔡丁貴;妨害公務罪4人,包括林飛帆、賴品妤、林楷翔、李惠仁;違反《集會遊行法》只有蔡丁貴;聚眾妨害公務罪共9人,包括蔡丁貴、李夙儒、黃國陽、許順治、王溪河、王文斌、陳建斌、莊程洋、余能生;侮辱公署罪共3人,包括蔡丁貴、吳灃洪、賴富榮。2014年3月18日,太陽花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為抗議立法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率群眾佔領立法院,3月23日另批學生轉攻行政院,4月11日蔡丁貴、洪崇晏另號召民眾「路過」中正一分局,不但創下人民佔領行政、立法2院及高達78萬人次走上街頭參與學運的紀錄,還獲得17國、49個城市台灣留學生聲援或以實際行動相挺,直到4月10日才退出立法院。起訴指出,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許多學生自發性到立院外抗議,原本公民團體要在中山南路景福門懸掛抗議布條,但黃國昌認為成效有限,隔天下午2時許,黃國昌與「黑色島國青年」成員陳為廷、魏揚等人,在台北車站附近公民團體「公民組合」辦公室,商討決定佔領立院表達訴求。直到18晚間,陳為廷、魏揚分別率人,從濟南路側門外衝入立法院,林飛帆則帶領學生由青島東路翻牆進入立院,公投護台灣聯盟總召蔡丁貴也號召民眾從中山南路翻牆闖入立法院,當晚9:30成功佔領立法院議場。事後,學運團體主張攻佔立院等行動是行使公民不服從權利,但台北地檢署根據警方蒐證影帶比對調查10個月後,認定林飛帆、陳為廷、蔡丁貴、中研院研究員黃國昌、導演李惠仁等人分別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法》、侵入他人建築物、毀損等罪,前年2月10日將黃國昌等22人,連同323攻佔政院411包圍中正一分局的學生、民眾等一併起訴,共計119人,之後檢方又針對攻佔政院毀損部分追加起訴39人,總計有158人。到目前為止,除318佔領立院的22人今天宣判,攻佔政院部分第一波起訴93人、第二波39人,共計132人,其中被控侵入住宅及毀損部分的第一波87人、第二波39人,共計126人已獲政院撤告,僅剩21人將於4月10日宣判,另411包圍中正一分局洪崇晏等4人已被判拘役55天等罪,目前上訴二審。(張欽/台北報導)【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出版時間 11:00
更新時間 11:31

3年前的318太陽花學運今天宣判。資料照片

黃國昌獲知判法院無罪,強調是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權力。趙元彬攝

太陽花學運曾引起全國各大學學生到場聲援。資料照片

林飛帆。趙元彬攝

蔡丁貴。趙元彬攝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31/1087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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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立院 太陽花22人無罪

破天荒認定符合「公民不服從」7要件

 
 
 
林飛帆、黃國昌和陳為廷等22名太陽花學運參與者昨都獲判無罪。趙元彬攝

【綜合報導】藍委張慶忠3年前在委員會用30秒閃電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引爆太陽花學運,立院從3月18日起,遭群眾佔領24天,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學者黃國昌、蔡丁貴等22人遭起訴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等罪,但台北地院昨破天荒認定,抗議行為符合「公民不服從」7要件,避免了《服貿協議》草率通過,所帶來的利益,比佔立院的損害還大,行為不具實質違法性,昨判22人全部無罪。

現為立委的黃國昌聽判後說:「感謝法官站在憲政高度看待這個案子」,事後又在臉書po文,「這個判決肯認了公民精神與行動。」林飛帆則說判決「讓下一代看到司法是與時俱進、符合人民期待的。」陳為廷則為學運引發的其他案件喊話:「323佔領行政院及411包圍中正一分局還在審理,也應該無罪。」

法院昨判決太陽花學運318佔領立院活動,符合公民不服從要件,不具實質違法性。資料照片

認張慶忠有瑕疵

2014年3月17日,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服貿協議》的委員會審查,許多學生、民眾到立院外包圍抗議,當時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與學運領袖陳為廷等人,在台北車站附近公民團體「公民組合」辦公室,商討後決定佔領立院表達訴求。
318晚間,陳為廷、林飛帆、蔡丁貴等人,兵分3路衝入立院佔領議場,並主張行使公民不服從權力。3月23日另批學生轉攻行政院,4月11日蔡丁貴、洪崇晏另號召民眾「路過」中正一分局。檢方針對318佔領立院、323佔領政院、411路過中正一等案,起訴100多人。
北院昨針對318佔領立院案宣判,首度參考國內外學說及實務見解,為「公民不服從」定義了7大要件,並認為張慶忠僅花30秒就逕自宣布《服貿協議》「視為已審查,送院會存查」,違反先前黨團協議,程序有重大瑕疵,且依立院慣例,送院會存查在3個月後會自動生效,將攸關國家未來政治、經濟發展。 

「自發非受煽惑」

而院會將在張慶忠30秒事件3天後就要召開,情況緊迫,帆廷昌等人佔領議場,迫使院會無法舉行,雖有造成損害,但阻擋議事帶來的利益更大,且佔領立院的抗議行為,只是針對草率通過《服貿協議》的象徵性言論,不具實質違法性,而進議場的群眾大都是經由朋友告知、臉書訊息、新聞報導,自發性前往,並非受帆廷昌等人煽惑犯罪。
總統府昨力挺無罪判決,發言人林鶴明說「尊重司法」,強調太陽花學運是台灣民主深化的里程碑,藉由公民社會的全面崛起與投入,讓自由民主與公平正義的價值,落實在公共治理上,而此運動也提醒大家,「人民才是國家的主人」。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昨說:「尊重判決結果」。張慶忠未接手機,不知其回應。北檢表示待收到判決再研究是否上訴。 

「軍公教可佔嗎」

網友意見兩極,認同判決者認為政府違法在先,迫使「人民行使自己的權利」,但反對者諷「法院認證,以後可佔領了」「如果退休軍公教佔領立院呢?」 

公民不服從7要件

.抗議對象是與政府或公眾事務有關的重大違法或不義行為
.目的須是基於關切公共利益或公眾事務
.抗議行為須與抗議對象間具有明顯關聯性
.行為必須是公開且非暴力
.適當性原則:抗議手段須有助於達成訴求的目的
.必要性原則:已沒有其他合法、有效的手段可代替
.狹義比例原則:抗議行動所造成的危害,須小於訴求目的所帶來的利益,且要局限在最小可能的限度
註:法院認為318佔領立院符合公民不服從7要件,有正當理由,不具實質違法性。
資料來源:台北地院 

【太陽花官司進度摘要】318佔領立院

案情: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等22人抗議立院草率審查《服貿協議》,率眾佔領立院議場,被訴煽惑他人犯罪等罪
進度:台北地院昨判22人均無罪 

323攻佔政院

案情:魏揚等21人剪斷拒馬、拆大門衝入行政院,被訴煽惑他人犯罪等罪
進度:北院4月10日宣判 

411路過中正一

案情:太陽花退場後,洪崇晏號召群眾以路過為由,包圍中正一分局,洪等4人被訴妨害公務等罪 
進度:洪等4人分判拘役30至80天,上訴二審中 

324警方驅離事件

案情:太陽花爺爺周榮宗控告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等人殺人未遂,周病逝,女兒承受訴訟
進度:北院審理中 

民眾請求國賠

案情:國中理化老師林明慧遭警方打到頭破血流,北院判北市府國賠30萬元定讞,30傷者跟進求償1037萬元
進度:北院審理中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01/37603353/%E4%BD%94%E7%AB%8B%E9%99%A2%E5%A4%AA%E9%99%BD%E8%8A%B122%E4%BA%BA%E7%84%A1%E7%BD%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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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丁貴拆招牌「象徵性言論」

 
 
 
太陽花學運時,立院銜牌遭蔡丁貴(下圖,趙元彬攝)等人拆下任由民眾踩踏(上圖,資料照片)。

無罪理由
公投盟總召集人、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參與太陽花學運,因要其他民眾拆下立法院的銜牌等言行,遭起訴煽惑他人犯罪、違反《集遊法》、侮辱公署、妨害公務4項罪名,昨也全部獲判無罪。法官認為拆銜牌是一種「象徵性言論」,目的是對立法院議事的重大瑕疵表達不滿,並無鄙視、輕蔑立院之意。
蔡丁貴(67歲)昨得知判決結果後說:「318是守護台灣主權的公民抗爭運動,很高興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的法院得到無罪宣判。」
蔡丁貴在佔領立院行動中,要求吳澧洪、賴富榮拆下高掛門楣寫有「立法院」三個大字的銜牌,之後銜牌被放在「中國黨」、「賣台院」布條中間,遭其他民眾踐踏、潑灑液體。

不構成侮辱公署

法院勘驗現場影片後認為,蔡要求吳等人拆銜牌,目的是對立院議事瑕疵表達抗議的「象徵性言論」,且無法證明其他民眾受蔡等人指使去踩踏、潑灑液體,蔡不構成侮辱公署罪。 
此外,法院認定當時在立院聚集的民眾,都是自發性前往,不是蔡號召,蔡僅在場提醒民眾嚴守「非暴力抗爭」的紀律,而蔡指揮民眾徒手推拉,促使警察退守, 動機在避免流血衝突而非攻擊警察,但警方違反比例原則,在45分鐘內密集舉牌4次警告,不讓蔡及民眾充分表達公益訴求,因此判蔡涉嫌妨害公務、違反《集遊法》、煽惑他人犯罪等均無罪。 
◎綜合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401/37603367/%E8%94%A1%E4%B8%81%E8%B2%B4%E6%8B%86%E6%8B%9B%E7%89%8C%E3%80%8C%E8%B1%A1%E5%BE%B5%E6%80%A7%E8%A8%80%E8%AB%96%E3%80%8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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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攻佔行政院」仍有2人有罪 司改會:尊重但遺憾

   
更一審今就「323佔領行政院」案宣判,參與成員許順治仍被依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判決有罪。圖為魏揚(後排右五)等被告開記者會。(資料照)

更一審今就「323佔領行政院」案宣判,參與成員許順治仍被依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判決有罪。圖為魏揚(後排右五)等被告開記者會。(資料照)

2021/10/08 12:3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更一審上午就「323佔領行政院」一案宣判,學運領袖魏揚等7人就煽惑罪因行政院撤回告訴,獲判公訴不受理。但參與成員許順治、李冠伶仍被依毀損公務員掌管物品罪部分仍判決有罪,各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由司改會成員組成的律師團隨後表示,就有罪部分表達尊重,但仍感遺憾。

司改會認為,更一審顯然未考慮許順治、李冠伶當下行為是基於憲法中集會自由權與言論自由,並面臨服貿協議立院議案不得已而為之,另依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意旨,許、李所為該當公民不服從抵抗權要件,因此,律師團將協助上訴,以表捍衛自由民主秩序的決心。

司改會也說,近年來,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肆虐全球之際,台灣得以相對輕微代價逐步回復經濟法律秩序,除有感政府及全民防疫努力,更不得不佩服魏揚等人於324佔領行政院阻擋服貿協議,使兩岸法律秩序狀態得以保持適當距離,免於中國高度連動下動輒得咎。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697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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