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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特偵組還能撐多久?

違法監聽一案,已經激起全民公「糞」!

 

特偵組該廢的聲浪四起,還能撐多久?

 

黃世銘檢察總長還能撐多久?

 

開始倒數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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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轟動一時 特偵組熄燈

檢察總長「依依不捨」第1偵查庭首曝光

 
 
 
特偵組昨天最後一天上班,總長顏大和(前)與末代成員茶敘。呂志明攝

【法庭中心╱綜合報導】專辦政經高層涉貪大案的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曾讓前總統陳水扁鋃鐺入獄,因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報告偵查機密,引爆國會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特偵組法源,明起熄燈,昨特偵組特地開放媒體採訪,讓曾偵訊過中信辜仲諒、總統府前秘書長林益世等大咖的第一偵查庭曝光。

檢察總長顏大和過去都不願對特偵組遭廢除一事發言,昨首度卸下心防表示,對特偵組「依依不捨,我們總是感情的人,花了很大的精神在這邊,總是難免會有不捨的感覺」。過去總是一襲短袖中山裝受訪的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現已退休改任律師,他也對特偵組熄燈感到「有點捨不得。」
顏大和昨細數特偵組的前身,是前總統陳水扁2000年就職後,在最高檢成立偵辦拉法葉艦等軍事採購弊案的特調小組,以及後來高檢成立,專門掃除黑金的查黑中心,後《法院組織法》修正,兩單位合併成特偵組,於扁執政時期的2007年4月2日正式掛牌成立。 

特偵組首度公開曾偵訊過辜仲諒、洪秀柱、林益世等人的第一偵查庭。蕭榕攝

辦林益世索賄案

諷刺的是,特偵組成立後的首件大案,就是扁家族涉國務機要費等大案,扁卸任後遭特偵組逮捕聲押,在特偵組前高舉雙手上銬的歷史畫面,震撼全國,最後扁被判刑定讞入監,特偵組接著陸續偵辦前總統李登輝國安密帳案、前立委羅福助炒股案、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 

黃世銘引爆政爭

但3年前,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為立院前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案,夜奔總統官邸向馬英九報告,引爆馬王9月政爭,引發廢特偵組聲浪,立法院今年11月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拔掉特偵的設立法源,使得10月起訴的辜仲諒涉嫌掏供中信百億元案,成為特偵組告別作。
雖特偵組依法明年元旦才要熄燈,但昨是今年最後一個上班日,特偵組昨首度開放媒體參觀辦公室,及曾用來訊問辜仲諒、林益世等人的第一偵查庭,未來將由台北地檢署和新成立的行政院防制洗錢聯合辦公室使用。 

案件地檢署接手

至於原特偵案件,都依轄區發交台中、台北、台南等地檢署接手,人員則歸建原單位。而遭外界視為「壓垮特偵組的最後一根稻草」的黃世銘,因洩密罪被判1年3月、得易科罰金定讞,去年退休,但他堅稱「沒有違法」。 

經辦重案

.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國務機要費等貪污案
.行政院前秘書長 林益世收賄案
.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
.前立委羅福助違反《證交法》案
.前總統李登輝國安密帳案
.中信辜仲諒涉挪用集團資金 

特偵組小檔案

成立:
.2007年4月揭牌設於最高檢察署,由檢察總長統管
.2017年元旦起裁撤
成員:
.檢察官6~15名,主任1名
.歷經4波改組,末代特偵5班含主任檢察官郭文東,檢察官李海龍、蔡宗熙、俞秀端、柯宜汾、邱智宏、林宗志、杜慧玲
辦案範圍
.正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上將軍官貪瀆案;總統、立委選舉舞弊案;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危害社會秩序案,或總長指定案件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1231/37504604/%E6%89%81%E6%A1%88%E8%BD%9F%E5%8B%95%E4%B8%80%E6%99%82%E7%89%B9%E5%81%B5%E7%B5%84%E7%86%84%E7%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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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特偵組,那他們過去辦的鳥案呢?都不必追究責任,就這樣算了?

他們歸建之後薪水、退休金一毛也沒少,受害者繼續受罪,這樣就叫「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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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權監聽引爆馬王政爭// 特偵組元旦熄燈

那這些.押人取供.教唆偽證.濫權起訴.枉法裁判的檢察官.不用追究牠們的違法責任嗎?小英呀.這是瞎咪洨司法改革? 
— 和Chun Lung Huang 張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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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亮升5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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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掉特偵組,那他們過去辦的鳥案呢?都不必追究責任,就這樣算了?

他們歸建之後薪水、退休金一毛也沒少,受害者繼續受罪,這樣就叫「轉型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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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 偵查組明年元旦熄燈

立法院院會18日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將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設立的法源刪除,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確定走入歷史,未來若要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修法也明訂自明年元旦起施行,結束特偵組不到10年的歷史。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等人認為,特偵組的設置,是期許得超然公正偵辦高官貪瀆案件,但是綜觀自2007年以來的運作情形,屢招致辦案立場不公、選擇性辦案、濫權裁量及成效不彰等質疑,不僅有違創設之目的,更加深社會對司法之的不信賴感,因此提案「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1條文草案」。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將原條文「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修正為,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

根據修正後的條文規定,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指定,執行該審級檢察官職權,不受第62條限制。條文規定,自民國106年1月1日施行。

全案18日中午經過2次表決,民進黨團都以66票對23票勝出,全案完成三讀,宣告特偵組正式將於2017年元旦正式走入歷史。

特偵組前身是高檢署查黑中心,為加強查緝官商勾結等弊案,立院2006年增訂《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規定在最高檢察署下設特偵組,由檢察總長指揮辦案,專辦正副總統、部會首長等人的貪瀆、金融弊案。2007年特偵組成立,第一就是偵辦前總統陳水扁涉貪案,震撼全國。(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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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廢除特偵組 未來調查業務回歸地檢署

 

2016/11/18 13:04

鉅亨網新聞中心 ※來源:NOWnews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立法院今(18)日三讀通過刪除特別偵查組法源,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都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偵辦,並自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立法院今日針對《法院組織法》進行表決,最終表決結果為出席 89 人、贊成 66 人、反對 23 人,決議刪除該法第 63 條之 1 特別偵查組設立之法源。

民主進步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特偵組是仿照日本查緝黑金機關所設立,但在 2013 年「馬王政爭」時,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違法、濫權監聽國會,甚至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監聽內容等作為,即已違反「權力分立」、「偵查不公開」等法制原則,同時也代表特偵組已在不知不覺中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

尤美女指出,特偵組已不再具備打擊犯罪功能,而是淪為戕害人身自由的角色,雖曾經是我們美麗的期待,但是實務發展上卻成為無法控制的大怪獸;而在廢除特偵組之後,未來偵辦的案件都將回歸地方檢察署,將可避免疊床架屋的情形。

在特偵組廢除後,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或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等案件,都將改由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偵辦,並將自並自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http://news.cnyes.com/news/id/362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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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通過 特偵組最快明年元旦走入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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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開會審查「法院組織法刪除第63條之1條文草案」,攸關特偵組存廢法源,今下午藍綠立委質詢後,會議主席召委尤美女詢問法務部長邱太三和檢察總長顏大和有無意見,顏大和表示:「我們全力配合,沒有意見。」尤美女隨即宣布決議通過廢除特偵組的修正草案,將提報交由黨團協商,若二、三讀程序順利,特偵組最快明年元旦將走入歷史。不過,尤美女宣布決議前,國民黨籍立委林為洲出面強調:「還是要聲明我們是反對廢除特偵組,認為草案出了委員會應該要經過政黨協商。」成立特偵組的法源來自於《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在最高法院檢察署設特別偵查組,職司涉及總統、副總統、五院院長、部會首長、上將級軍職人員、立委等貪瀆案件或重大經濟犯罪等。修正草案則將該條改為高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為辦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案件需要,得借調相關機關專業人員協助偵查,檢察官執行前項職務時,得經高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的指定,執行各該審級檢察官職權,不受第62條限制。由於草案中明訂這項修正案預計2017年1月1日施行,因此未來立法院一旦三讀通過,特偵組將在明年元旦走入歷史。(吳珮如/台北報導)【更多司法新聞,請看《蘋果陪審團》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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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存廢 邱太三表態:希望廢除回歸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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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2007年4月掛牌後偵辦多起重大弊案,卻因也招來不少爭議,最快明年元旦恐走入歷史。資料照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921/953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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