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後將懲處
警方調查,霧峰分局大里分駐所的警員陳志亮(49歲)周四起連休兩天,前晚他趁著輪休前往太平友人家幫對方慶生,席間喝了150c.c.高粱酒,前晚10時許(11-24-2011)開車返家,行經太平中山路三段與新明街口,左車頭撞上一輛由勤益科技大學張姓學生(20歲)所騎的機車。
張男遭撞擊後當場彈飛起來,造成頭部撕裂傷,機車頭半毀,零件散落一地,陳員立即下車察看。附近民眾表示,當時陳員車速不快,但聽到一聲巨大聲響,警方依法酒測,陳員酒測達0.67毫克。
大里分駐所長林炎山表示,陳員在所服務2年多,表現良好,沒有喝酒習慣,「我們聽到也很訝異。」余志澈說,陳員肇事後非常後悔,懲處結果要等到刑事案件判決後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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